【Yahoo論壇/楊志良】好好說再見
生而為人,必修老天爺的四堂課—生、老、病、死,而在生命最後一哩路,你希望如何告別家人?前總統李登輝享壽98歲離世,病榻前也因家人意見分歧,最後一刻才拔管,但此前一直為昏睡狀態、且無法識人。其實,每個人有權利事先決定自己想要或是不要的醫療處置,全面保障自我善終權。
2019年初台灣領先全亞洲,正式施行第一部完整保障醫療自主權與生命尊嚴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不同於安樂死,更跳脫放棄急救及安寧照護僅針對末期病人的處置,Yahoo奇摩新聞推出《最後的人生課題—為愛超前部署》,帶你了解這部超越生死,領先全亞洲的法律,為親愛的家人事先做好決定,共同反思生命以及與愛的關係。
作者為前衛生署署長
有生必有死,死亡是完整生命的一部分。生命誠可貴,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深植中外文明社會。例如在文明國家,虐貓、虐狗,加以殺害,都是犯罪行為,因為貓狗均是生命,會虐動物之人,顯然潛在有虐人、殺人的心態。
不僅如此,因人是生物的一種,必須依賴其他物種以維生,但在尊重生命的普世價值下,不論飼養動物或宰殺動物,都強調要符合人道規範,給予足夠的空間、良好的環境。最重要的是強調不要浪費食物,因為丟棄食物就是增加宰殺動物,及破壞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間。
雖然尊重生命是普世價值,但現實情況是,每天不知有多少生命被凌虐及殺害,或生不如死,身心靈都受到殘害。就以人類來說,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統計,在2017年底,全球共有6,850萬人流離失所,其中1,620萬人是於2017年內成為難民,相當於每天增加44,500人。
台灣一向自以為是民主、自由的進步國家,但僅只衛福部有案的虐童事件,一年就有萬起,平均每週約有二個以上孩童被虐死。生命如何不被踐踏,是人類第一大事,或許目前無解,但就如同人道屠宰一般,只要往前一步,就是往佛家說言「普渡眾生」前進。
有生就有死,生是隨緣而來(與父母之緣),無從選擇,但死在今日,卻可如願而去。
2000年大選後,政黨輪替前,我以代理署長身份,有幸主持「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修訂。以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以增進其身活品質。初始施行不很順利,一方面是多數人認為應將生命盡可能延續,一方面是家屬間常意見不同。
2010年5月,我在回應立委質詢時說: 「癌末急救是浪費生命」,但來不及說出「安寧照護可以減少生命痛苦」,招致當晚各媒體的非議。但第二天,創立國內第一個安寧病房的安寧之父賴允亮醫師說,安寧照護不等於放棄。他解釋,對末期病人來說,急救只是延長心跳,並沒有延長生命,反而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國內安寧之母趙可式教授,特別來電鼓勵,並公開說:「楊志良是觀念正確,但話說得太快,尊重生命的概念,是能有尊嚴的離開,不要讓生命再受痛苦。」媒體也有不少投書,提到因不知可以選擇不再急救,讓他們的親人受盡插管、氣切、急救壓斷肋骨等折磨,只是心跳多了半小時。
民氣可用,我就將選擇安寧照護及生命末期不再急救,列入住院需知,讓病患可以簽署選擇,因此簽署者有明顯的增加。該法又經過幾次的增修,若在生前未簽署,病人在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最近親屬則依民法親屬篇之優先順序,如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等,得以一人行之,避免了親屬間意見不一致而無法實施的困境,加上越來越多民眾瞭解避免親人「只是延長心跳,但增加痛苦」,選擇安寧照護者已達七、八成。
楊玉欣立委推動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則更進一步,讓每個人在生前可自行選擇如何(如願)離開。只要生前立下遺囑,便可在有尊嚴的照護下,選擇去除維生系統及管灌飲食(末期病人給予食物,即使只是飲水,都會造成痛苦),給予高度鎮定,就如老僧坐化往生。該法案高度尊重個人,包括醫療提供者對生命的定義,若因認知或信仰的不同,醫師或醫療機構可拒絕實施,可要求病患轉院。但至今甚多民眾,並不瞭解該法,衛生主管機構宜廣為宣導,並應修法簡化簽暑手續。
我自己的家人及數位好友,就是選擇安詳的離開。可惜的是傅達仁先生,病重時「病主法」雖已通過,但需經過三年宣導期,在2019年1月才生效,他不得已在2018年赴瑞士尋求安樂死。若在今日,「病主法」即可解決他的苦痛,他的遭遇令人悲痛。
我一再呼籲,醫學敎育不是僅敎導如何延長壽命,更要學習如何減少末期病人的痛苦,此說受到若干醫界大老支持,更盼能獲得全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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