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車速慢逼車 男遭判刑6個月

不滿車速慢逼車 男遭判刑6個月

2014年12月,新北市土城一名許姓貨車司機,因為不滿前方的張姓男子車速太慢,不但在後方狂按喇叭、逼車,甚至急切到對方的車道前停下來,下車理論,讓張姓男子嚇得一大跳。事後拿著行車紀錄器畫面報警,逼車的貨車司機,這兩天被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刑5個月。

轎車行駛在道路,開上台65線,新北市土城往板橋方向,但後方駕駛卻狂按喇叭。

轎車駕駛不知道自己哪裡違規,繼續往前開,但後方貨車不斷逼近,讓轎車無法匯入車道,此時貨車突然急切到前方,直接擋住轎車,氣沖沖地打開車門。

轎車駕駛嚇一大跳,覺得莫名其妙,因為台65線的最高限速就是60公里,加上又有測速照相,行駛速度一切符合規定,讓他氣著拿行車紀錄器報警。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徐章哲:「他(貨車司機)在筆錄上面,還是覺得自己沒有錯啦,他是覺得前車太慢,他要超越前車的時候,又有被前車阻擋,所以他要下車下來跟他理論。」

儘管貨車司機辯解,但惡意逼車行為全都錄,法官依照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還得吊扣牌照3個月。

土城分局交通組長徐章哲:「(很多民眾會以為),(只要沒碰撞到就沒事了),因為這種以不當方式,在後方逼車喔,迫使前方讓道,或者在前方驟然減速,突然煞車,這個都會造成往來的危險。」

呼籲駕駛不要逞一時之快,在道路上耍脾氣,如果民眾被惡意逼車,也不要貿然下車理論,關緊車窗,事後再拿畫面報警,才能自保。(民視新聞周婉菱、許猛捷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