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裸拍擔心照片外流 控告攝影師性侵不起訴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女大生在網路上結識一名攝影師,雙方相約到摩鐵及攝影師的住處裸拍,拍完還發生性關係,女大生事後擔心照片外流會被父母發現,因此控告對方性侵,不過檢方追查發現,女大生在拍攝結束後與攝影師互動良好,也沒有立即求援,因此給與攝影師不起訴處分。

這名女大生前年透過臉書與攝影師成為好友,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大生因仰慕攝影師的拍照功力,雙方於去年4月相約到摩鐵外拍,女大生尺度豪放,不僅拍了性感照,還加碼拍了三點全露的裸照,最後雙方發生性關係。

一個禮拜後,女大生再度答應到攝影師住處的頂樓、地下室進行拍攝,雙方二度發生性關係,沒想到女大生事後卻控告攝影師性侵,而且表示,會再次赴約是擔心裸照被散佈。

但經檢方調查發現,女大生每次都自備性感服裝,拍攝完後與攝影師互動良好,不僅沒有立即求援還相約吃飯,勘驗2人LINE的聊天記錄也沒有任何異狀,看不出攝影師有威脅女大生的跡象。

攝影師則供稱,拍照時的氣氛很自然,雙方因此發生關係,而且女大生曾簽下肖像授權同意書。女大生疑似自知瞞不下去,因此改口表示沒有被強迫,是因為擔心自己的裸照外流,被父母看見才會誣指,攝影師最後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