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多操55天 收入才趕得上男人

女性多操55天 收入才趕得上男人

中國時報【潘杏惠╱台北報導】 女人好「薪」酸!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天公布去年受雇員工平均薪資,其中女性平均薪資僅男性的82.55%,勞動部依照男女薪資差距計算,發現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奮鬥55天,薪資才能趕上男人。 換算也發現,今年的「同酬日」落在2月24日,比去年的2月28日向前推進4天。 勞動部指出,同酬日是國際間1988年發起的運動,每年依前一年男女薪資差距,推算出女性得多工作幾天才能與男性同酬。勞動部2012開始響應,推動台灣「同酬日」。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天公布去年受雇員工平均薪資,女性為4萬2481元,男性為5萬1464元,女性薪資為男性的82.55%,高於2013年的81.46%。 根據勞動部推算,男性去年平均時薪約285.4元,女性則是242.7元,較男性少約15%,換言之,女性要多奮鬥55天,去年薪資才能趕上男人(計算公式為兩性時薪差距15%×365日曆天數=55天);以元旦為基準日,今年同酬日因而落在2月24日。 勞動部指出,根據過去資料顯示,2012年兩性平均薪資差距16.6%,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61天,整年總薪資才相同,當年的同酬日落在3月2日,2013年兩性平均薪資差距16.1%,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59天才會同酬,同酬日落在2月28日。 勞動部指出,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3年20.3%下降至103年15%。 換句話說,女性需多奮鬥趕上男生的工作天數,由75天減少至55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5.3個百分點、減少20個工作天數。 勞動部也提到,日本、南韓和美國的兩性薪資差距都比台灣大,以2014年來說,我國15%低於日本33.5%、韓國30.8%及美國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