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釘子戶」家 工頭一肩扛判8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住戶不同意都更,房子竟被強拆。台北市長安西路一處都更案,因住戶張權嶔不同意都更計畫,去年3月遭建商「欣偉傑」強拆;由於包商工頭李程凱一口擔下責任,聲稱他與張男起爭執,一時氣憤就下令拆屋,與公司無關,因此檢方依毀損建物罪,僅起訴李男1人。士林地院認定,李男擅自拆屋,今(29)日將他判刑8月。可上訴。

張權嶔提告指控,2017年3月3日住處遭「欣偉傑」強拆,他及時到場制止,才未被完全拆除,事後聲請保全證據獲准,都發局長林洲民還是下令在同月23日完全拆除,除控告欣偉傑涉毀損建物外,林洲民及都發局人員也涉湮滅證據、圖利等。

▲住戶張權嶔不同意都更計畫。(圖/資料照片)

工頭李男到案後,一肩扛起所有責任,坦承案發前一天曾和張男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才會在隔天中午指揮工人駕駛怪手拆屋,但沒提及為何和張男發生爭吵,並強調沒有依例向上級報告,公司並不知情,但有權限依照拆除執照拆屋。

「欣偉傑」總經理薛港平證稱,李男遇到有住戶不願意拆屋時,應該要回報給他或董事長層級,李男沒有權限決定不同意戶的拆除。

法院認為,李程凱即便持有欣偉傑給的拆除執照,仍須經住戶與建商均同意才能拆除,且現況是張姓住戶不同意,李男更應協調後向欣偉傑高層報告、靜待決定,但李男擅自拆除,導致張男房屋被毀損至不堪使用,將李男判刑8月。

▲張權嶔位在長安西路的房子遭建商強拆。(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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