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龍難壓地頭蛇...Jodran告中國喬丹體育 遭北京法院判敗訴

Jodran告中國喬丹體育

《BusinessInsider》報導,北京法院已對美國籃球巨星 Michael Jordan(喬丹)狀告中國喬丹品牌一案,判其敗訴。

Jordan 在中國也是非常知名的籃球明星,其中譯名正是喬丹。他在 2012 年狀告中國當局,希望撤銷喬丹體育的商標,並指控該運動用品公司誤導消費者,讓消費者以為該品牌與自己有連結。

除了名字之外,喬丹體育連 Nike 知名的飛人圖像也只稍做更動,便印在鞋上。不過北京當局駁回了 Jordan 的訴求,基層人民法院也做出相同判決。而據搜狐網報導,Jordan 上訴至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也被判敗訴。

「喬丹不是只能連結到 Jordan,Jordan 在美國是個常見的人名,且圖案上沒刻劃出人臉,因此消費者很難連結到 Jordan。」報導引述法院聲明指出。

法院最後的結論是,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該商標指的是 Jordan。

中國向來被指為抄襲者的天堂,常被貿易夥伴抨擊對智慧財產權缺乏保護。它仍在美國的「優先觀察」名單,即雖然有進步,但對智財權的保護仍不足。

福建運動廠牌喬丹體育方面,尚無法取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