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蒨蓉開車撞人案 71萬獲和解

因阿帕契案而引發軒然大波的藝人李蒨蓉身陷撞人官司,雖然她有意與遭撞傷的身障騎士和解,但屢次協商均未達成共識。為此。李蒨蓉日前還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不過,這起案件的和解已有進展,高等法院今(25)日召開和解庭,雙方同意以新台幣71萬元和解,古姓騎士撤回所有告訴。

因阿帕契案而引發軒然大波的藝人李蒨蓉身陷撞人官司,雖然她有意與遭撞傷的身障騎士和解,但屢次協商均未達成共識。為此。李蒨蓉日前還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不過,這起案件的和解已有進展,高等法院今(25)日召開和解庭,雙方同意以新台幣71萬元和解,古姓騎士撤回所有告訴。

2015年4月14日下午,李蒨蓉駕車載著同為貴婦的石姓好友,自基隆路高架橋駛下匝道右切至外側車道,疑因恍神擦撞到古男的身障機車,古男雙腳、左手多處擦挫傷,警方由車禍現場狀況研判,基隆路高架匝道設有禁止切換至外側車道的標誌,肇事主因是李蒨蓉違規。

經警方調查車禍肇因,確認李蒨蓉違規,李蒨蓉則與古男進行和解的協商。不過,雙方和解始終因賠償金額無法談定而破局,檢方則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李蒨蓉。

李蒨蓉上午由保險公司代表陪同,雙方以71萬元達成和解,古男同意撤回上訴及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