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企管財經講堂 修公司法 陳?:力求透明為先

工商時報【方歆婷╱台北報導】 正值股東會旺季,「公司治理」受投資人關注,去年〈公司法〉的修訂喧騰一時,而〈財團法人法〉也在今年2月上路,前行政院長、東吳大學講座教授陳?指出,除公司外,包括醫院、學校及宮廟等也需治理,然目前相關制度仍有調整空間,直言「現階段力求透明為先」。 陳?19日擔任〈東吳企管財經講堂〉主持人,該講堂以「我們與公司治理的距離?從公司治理到法人治理」為題,由企管系教授陳麗宇擔任引言人,邀請前法務部長羅瑩雪、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講座教授邱太三,以及財經作家〈公司的品格〉作者李華驎等與談。 陳?指出,公司治理議題隨去年公司法的修訂受到關注,然醫院、學校及宮廟等單位也有治理層面的問題,雖然〈財團法人法〉終於有了成果,惟可惜的是排除了宗教單位,但宗教單位是不是有必要接受社會的關切?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議題。 對於獨立董事的設立,陳?則直言,直接套用國外方式,或許不適用於國內社會。因「監察人」制度被指績效不彰,因此引進國際遵行的Outside Director(國內稱為「獨立董事」),希望扮演較超然的角色來監督公司,惟依現行選舉制度,「獨董」如何獨立?其心理負擔其實很大。 公司法2018年通過修訂,被視為近十年來最大變革,而除了上市櫃公司外,該法也納入許多非上市櫃公司的新玩家及其規範,包括財團法人與公益信託,在媒體業、科技業甚至傳統產業等,正以特殊機制改變遊戲規則,因此,陳麗宇認為,相關法規與配套也需與時俱進。 陳麗宇也提出不少疑慮,諸如非營利的財團法人如變身控股公司,明顯有傷遊戲規則的公平性;上市公司捐贈財團法人,再由財團法人回購股票,透過交叉持股,維持經營權的千秋萬世;台灣財團法人年度受贈近百億元,其財務報表仍然粗略而不透明;企業關聯的財團法人透過企業借款在回購企業股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