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別消費江國慶案批評死刑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5日電)法務部今天表示,昨天槍決5名死囚前,都已詳細閱卷,排除誤殺可能,與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完全不同,希望外界別再消費江國慶案,做為批評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的理由。 鍾德樹、管鐘演、王國華、莊天祝及王志煌5名死囚昨天伏法。反死刑團體表達抗議,指「馬政府左手簽人權公約,右手繼續殺人」、「馬總統人前撫慰江國慶的家屬,轉身卻指揮槍決可能冤枉的死刑犯」。 另有媒體報導「槍決時機,引發政治聯想」,也有媒體評論「馬總統才說要減少死刑使用,法務部卻立即執行5人死刑,讓人感到前後矛盾」。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聯合國兩人權公約雖明白揭示生命權為首要人權,但沒明文規定廢除死刑,也不否定未廢死前,依法執行死刑的合法性,台灣依法執行死刑,沒有違反兩公約,何來「左手簽人權公約,右手繼續殺人」的批判。 法務部解釋,減少死刑使用,是指法制上減少使用死刑,及在判決死刑時謹慎量刑,不表示經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案件都不能執行。現行法制既未廢除死刑,自應依法行政,總統英九宣示減少使用死刑,與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沒有牴觸、矛盾。 法務部表示,去年槍決4死囚後,最高法院又判5人死刑定讞,法務部依法審核,執行時間沒有政治、選舉考量。執行前為求審慎,更詳細閱卷,排除誤殺可能,與江國慶案完全不同,呼籲各界不要再消費江國慶案,做為不執行死刑的理由。 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命案,檢警日前逮捕許姓嫌疑人,當年被指犯案的江國慶卻已於民國86年遭槍決,疑遭錯殺。10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