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重大發現 司機疑酒駕釀禍

火燒車重大發現 司機疑酒駕釀禍

造成26人死亡的遊覽車火燒車事件,桃園地檢署在採集司機的遺體檢體進行化驗之後,發現司機的血液、尿液、胃裡,都有酒精反應,而且換算成吐氣濃度高達1.075毫克,研判駕駛酒駕釀禍。

桃園地檢署襄閱檢察官王以文:「蘇姓駕駛的血液、尿液及胃內容物,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如下,一、血液檢出酒精每100c.c.215毫克,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75毫克;二、尿液檢出酒精每100c.c.207毫克,三、胃內容物檢出,酒精每100c.c.3708毫克,四、所有檢體均未檢出鴉片類、安非他命類、鎮靜安眠藥,及其他常見毒藥物成分,前往台北市內湖區南港區等處,查明蘇姓駕駛生前行蹤,用餐處所及服用酒類等情形,以確認其酒後駕車的狀況。」

除了確定駕駛酒駕之外,檢方在事故後,曾經在駕駛艙,以及行李艙分別找到5個裝滿汽油的寶特瓶,其中2個還已經燒鎔,這些汽油的用途為何?也要化驗駕駛的皮膚,查看是否有汽油反應。(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