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12萬元交保 李鴻源盼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記者陳思豪/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李鴻源今(23)日在立法院,針對酒駕撞死人,卻還能以12萬元交保一事進行抨擊。他認為選舉賄選的交保金都要500萬元了,更何況是酒後肇事,他會要求法務部進行檢討,同時希望進行修法,未來酒駕肇事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內政部和警政署,日前才對外宣示,將嚴格取締酒駕並推動修法加重刑責,沒想到前天卻再度發生酒後駕車撞死人的意外。離譜的是,肇事的駕駛在偵訊結束後,竟然12萬元就獲得交保。
李鴻源表示,這樣的結果,顯示法務部轄下的檢察官,並未把酒駕撞死人當一回事,至少從交保的金額來看,是完全不合理的。「雖然司法是獨立的,但檢察官以12萬就讓他交保,我非常不滿意,我會跟我的同事表達我的看法。」
他強調,過去美國在80年代一樣有很嚴重的酒駕肇事問題,後來民間組織了一個名為「MADD」的機構,大家共同站出來呼籲政府,進而推動立法。
他認為,政府應該做政府該做的事情,但民間如果有更多憤怒的聲音,會讓推動的過程更加順利。
至於該做怎樣的調整,李鴻源主張最嚴重者應該判處無期徒刑。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認為,應該將刑度改為15年以下,國民黨立法委員徐耀昌則說,酒駕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以下或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導致被害者重傷,則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強調,這是目前行政院與立法委員的初步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