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大營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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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6號26樓之2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討論本公司盈餘增資發行新股案

(2)選舉本公司第14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3)討論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4)其他議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盈餘分派案尚未提報本次董事會,僅先將列入股東會議案,並擬於股東常會

開會40天前另行公告。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及提名者,本公司將於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

4月20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

,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書面提案

及提名手續。受理提案處所: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80號18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