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稽查幼童交通車
去(一○一)年自九月二十一日制定的「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公布實施至今,昨日台北市法務局、教育局、監理所聯合公布首次針對學生幼童交通車稽查成效,希望能讓學童能有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台北市自去年制定「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後,總計查獲三十三輛學生幼童交通車違規;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違規案件中以駕駛未具有職業駕照與超載數量最多,另外還有變更規格、幼童車(只能載送七歲以下兒童)違規載運國小學生、未向主管機關核備車輛搭載學童等。法務局表示,各項違規已經分別以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進行裁罰,並要求限期改正。 陳信誠表示,這是北市首次針對學生幼童交通車做稽查結果公布,本次稽查由教育局聯合台北市區監理所在各學校、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幼兒園附近重要交通路口實施聯合稽查臨檢;總計攔查車輛兩百六十二輛次,當中共查獲三十三輛交通車違規。 教育局學前教育科李慧銘科長表示,去年制定條例中有明定罰則,且增加路邊攔檢勤務次數,強化各類交通車的管理,有效提升兒童乘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