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舊法仍可邀總統做國情報告 黃國昌:考驗賴清德是否履行選舉承諾
[Newtalk新聞] 憲法法庭昨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裁定暫時處分,但立法院之前會期決議通過邀請總統賴清德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外界關注若依照憲法法庭的最新裁定恐將卡關。對此,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20)日受訪表示,依照舊法規定,立院還是可以邀請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就看賴清德要不要履行他在選舉時的承諾。
黃國昌指出,有關總統的國情報告,被凍結的條文也只有新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舊法的15條之4沒有被凍結,依照舊法規定,立法院本來就可以邀請總統到立院做國情報告,針對立法委員所提出來的問題,經總統同意後,總統還是可以做補充陳述跟報告。
「到時候就要考驗我們的賴清德總統,他要不要履行他選舉時候的承諾」黃國昌說,賴清德之前曾說到立法院來報告是他的義務,同時也認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跟修正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他有義務要回答立法委員的諮詢,只是不是一對一,「這全部都是賴清德總統自己所說出來的話,難不成現在我們的總統賴清德要選擇躲在大法官的背後,去逃避他自己對於選民所做出莊嚴承諾跳票的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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