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時能辨識違法」!檢依殺人未遂起訴超商襲眼案嫌

去年9月間屏東超商襲眼案,嫌犯楊姓男子不滿超商員工勸他戴口罩,憤而攻擊女店員,案件震驚社會,檢方1日偵查終結,即使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精神鑑定結果認為,嫌犯在犯案當下,是有行為辨識能力的,因此檢方以殺人未遂和重傷害未遂等重刑,將他起訴,同時移審地方法院,建請繼續羈押。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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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超商襲眼案嫌犯,去年11月出院要被押往地檢署,還對媒體比手指,案件經過五個多月偵查,有精神疾病的他遭到起訴。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怡利:「被壓制期間又不斷以左手手臂,環勒其頸部並以右手手指,摳壓潘姓被害人之雙眼。」

嫌犯去年六月,在早餐店攻擊跟他母親有糾紛的婦人,徒手毆打腳踹,再拿煎台上的菜刀砍人,三個月後不滿超商女店員,勸他戴口罩,痛毆女子把人壓倒攻擊雙眼,兩次犯行被害人都差點丟了性命,患有思覺失調症嫌犯,經送精神鑑定,被認為他在犯案時有辨識能力,嫌犯不能以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來減輕刑責,檢察官依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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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怡利:「傷害兩次犯行經鑑定結果,均認為被告在行為當時,能辨識其行為是違法。」

高樹鄉親:「大家都很怕他回來。」

高樹鄉親:「不要讓他回來,(為什麼),回來全都是事端。」

講到這個楊姓嫌犯,屏東高樹鄉親都恐懼,他被起訴,村民認為這是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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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樹鄉親:「當然要有罪啊。」

高樹鄉親:「傷害人的原本就要有天理罰責,那是正常的天經地義。」

高樹鄉親:「不會好好做人,因為他講的話,我們在講的話,他也沒在在乎你。」

至於潘姓女店員出院後暫時不敢回到住處,搬去和阿嬤同住,心情有比較平復,檢方除了起訴楊姓男子,同時建請地院續押被告,法院也裁准羈押,讓被害人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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