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520特輯】一例一休怎麼修?企業籲簡單化、給彈性

勞基法新制上路,加班費計算全球最複雜(示意圖:iStockphoto)
勞基法新制上路,加班費計算全球最複雜(示意圖:iStockphoto)

特約記者/趙子雲

說也奇妙,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才修了幾個條文,竟讓勞資協商彈性,突然之間消失了,令企業適應困難。業界盼重新啟動修法,主張加班費和工時之計算應「簡單化」,並且「給彈性」。

工商團體主張修改《勞基法》第24條擬制工時及擬制工資,以及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的立場,相當堅持。

【政治不斷加碼 加班費全球最複雜】

立法院一例一休暴衝式立法,過度向勞工傾斜,致勞資關係失衡,最明顯例子就是休息日加班費。勞動部原規畫是加發一日工資,行政院逕自提高至前2個小時加發1.33倍,第3個小時起加發1.67倍,接著立委又加碼演出「以價制量」條款,加班4小時內以4小時計,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8小時計,超過8小時則以12小時計;《勞基法》通過後,勞動部又解釋,休息日加班第9個小時起還要給本薪,亦即要加發2.67倍。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在勞資關係中已然失衡。

因政治上不斷加碼上,結果出現全世界最複雜、也最不符合「付出多少、獲得多少」的加班費,結果就是勞工沒班可加,薪資倒退;勞動部也接獲不少勞工怨嘆:「現在沒有班可加」,《勞基法》明定休息日加班費雖高,但對勞工來說是「看得到,吃不到」。

而雇主也深受其害。工總理事何語表示,一例一休後企業接單只敢接七成,國際上搶單已喪失動力。

【老闆娘兼會計人資 怎麼算頭很大】

「台灣有百萬家中小企業」,明理法律事務所律師陳金泉說,都是老闆娘兼會計、出納還兼人資,「要她去分清楚每一種加班費率問題,真的太難」,變成企業還要請一個人來算加班費,很多中小企業受不了。他曾公開建議政府,加班費倍率能簡單化。

即便是如台積電這樣績優公司,對一例一休也有話要說。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年初就曾說,一例一休加班費增加了,加班工時是否也該調調。

台積電財務長何麗梅當時進一步說明,台積電基層生產線實施四班二輪制(即上班二天、休假二天),為不觸犯《勞基法》,就得增加人力因應,但公司也少了調配員工上班的彈性。

何麗梅指出,因應一例一休,估計台積電整體製造成本將增加0.3%,台積電尚可因應,但若想讓員工多加班多領錢,就會違法,因此只能僱用更多員工,結果就是員工可加班時數彈性也減少,等於薪水變少;因此希望政府將員工可加班時數上限放寬到54小時,讓人力調配更彈性。

【特休假新規定 雇主「懼」勞工衰】

除了擬制工資和工時外,讓企業叫苦連天,還有特休假相關規定也令企業困擾,包括:《勞基法》明定特休假由勞工排定之,以及勞工未休完特休假結算並折現。

陳金泉曾指出,因《勞基法》新制要求結算未休完特休假,並折成工資,發給勞工,因此坊間很多老闆不准勞工請事假、病假,要求勞工優先休特休假,此作法固然違法,但也反映雇主的「恐懼」,代表在執行上是有問題的。他建議,勞動部應透過某種方式宣示,勞工應主動排休特休假,而不是讓勞工故意不休,等著折現。

美國商會也呼應,應將「勞工應主動排休」訂入《勞基法》施行細則中,也就是勞工有排特休假的「義務」,避免勞工不排特休假而要折現成工資的怪象。

美國商曾會向勞動部表示,特休假的目的是要勞工休假。往年外商公司都是開年時,要求勞工排定特休假,然後資方再與之協商,以避免勞工集中在某些期間休假,若勞工真的無法休完特休假,最後再作結算、折現給勞工,才是合理的作法。

此外,勞工未休完特休假須結算並折現規定,將使公司人事成本大增,雇主也希望能有遞延空間;有些勞工也希望將特休假適度遞延,在下一個年度排長假,業界呼籲勞動部應從善如流,直接開放合意遞延。

【外商建議 藍白領適用不同法規】

「《勞基法》新制太僵化,」商總常務理事王權宏先前表示,業界希望勞動部能修改母法。工總企劃處副處長華清吉指出,除了希望提高目前每月加班工時46小時上限外,也希望另設一季、或是半年總加班工時上限,以因應淡旺季的需求。除了現行2周、4周、8周彈性工時,商總代表還希望增加12周彈性工時。

外商代表也要求《勞基法》「給彈性」,建議可分藍領和白領做不同法規適用,例如以該行業平均年薪的六倍為準,超過此水準就適用責任制,因為薪資已高到一定水準,不會再計較工時長短,而是以績效考核;若低於此水準,多半為藍領勞工或行政人員,仍可適用《勞基法》相關工時規範。

「不應以2.2萬美金的GDP用5萬美金的水準來調」,何語如此形容一例一休新制,他說,如果不修法,下半年台灣競爭力將大傷。

看更多:
【Yahoo 520特輯】一例一休全面失控 執政者也意外
【Yahoo 520特輯】修不修法都挨罵 如何解套六月底見真章
【520蔡英文就職一週年】新聞專輯
詳細調查結果:https://goo.gl/Clfp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