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遭爆「先給建照才簽協議」 鼎越秀回函電子檔駁「誤導檢方偵查」

京華城案再爆「先給建照才簽協議」,鼎越開發公司秀出北市府核定協議書回函電子檔澄清,批評「與事實不符,且有誤導檢方偵查之嫌」。圖為柯文哲2020年PO文「京華城火警我正在附近嚴正關切」。   圖:翻攝臉書(資料照)
京華城案再爆「先給建照才簽協議」,鼎越開發公司秀出北市府核定協議書回函電子檔澄清,批評「與事實不符,且有誤導檢方偵查之嫌」。圖為柯文哲2020年PO文「京華城火警我正在附近嚴正關切」。 圖:翻攝臉書(資料照)

[Newtalk新聞] 針對今天(18日)有平面媒體報導及議員質疑「柯文哲與京華城簽訂協議書曝光!竟先給建照後才簽約」,指柯市府在2022年10月18日核發京華城建築執照,並曝光由柯文哲代表北市府和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公司」簽訂的協議書,發現時間竟在核發建照後的同年11月6日,疑似「先給建照才簽協議」。對此,鼎越開發公司秀出北市府核定協議書回函電子檔澄清,批評「與事實不符,且有誤導檢方偵查之嫌」。

鼎越開發公司還原時間序,表示台北市政府於2021年11年1日公告細部計畫後,鼎越開發依據細部計畫要求,須與台北市政府共同協議擬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協議書,雙方多次開會研商,鼎越開發公司於2022年8月間提出修正後協議書草案給北市府,契約尚未押日期,要等北市府會辦各局處複審討論無異議後,雙方才完成協議與用印,再由北市府填具日期。

之後事件發展,台北市政府於2022年10月6日發文給鼎越開發公司,說明協議書經雙方用印完竣,「並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要求鼎越依照協議書規範執行。因此,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為2022年10月6日,而北市府是於同年10月18日核發建照。

鼎越開發說明,台北地檢署於今年8月28日指揮廉政署搜索威京總部集團各公司,該協議書已被檢廉搜索帶走,目前留置於北檢偵查團隊。關於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質疑該協議書封面及最後一頁標示為「111年11月6日」,北市府已說明日期誤植,強調鼎越公司從未有媒體與市議員所言「先給建照才簽約」情事。並將公司留存「北市府111年10月6日府都規字第1113058838號函」電子檔曝光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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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再爆「先給建照才簽協議」,鼎越開發公司秀出北市府核定協議書回函電子檔澄清。   圖:鼎越開發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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