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師遭霸凌輕生 監院糾正嘉市府

監察院糾正嘉義市政府對陳姓代理教師遭霸凌輕生案的調查處理程序有重大瑕疵。圖為陳師的家屬2022年控訴趙姓前校長不適任。(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糾正嘉義市政府對陳姓代理教師遭霸凌輕生案的調查處理程序有重大瑕疵。圖為陳師的家屬2022年控訴趙姓前校長不適任。(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市嘉北國小趙姓前校長2021年任職該校校長時,以預防家長興訟無法釐清事實為由,逕自在陳姓代理教師教室內強制裝設監視器,召開臨時教師晨會公審陳師辭職原因,陳師不堪網路霸凌輕生。監察院調查發現,趙姓前校長涉「權力濫用」,但嘉義市政府調查及處理程序涉有重大瑕疵,未依調查結果究責,因此糾正嘉義市政府及該國小。

針對監察院糾正嘉義市代理教師遭霸凌致輕生案,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表示,調查程序完備,不構成職場霸凌,收到監察院來函後,再研議應辦事項。

監委葉大華表示,據嘉義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報告指出,趙姓前校長逕自安裝監視器,已逾越所欲達成維護校園安全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的比例原則,涉及侵害教師專業自主及學生隱私,且調查發現,該作為未依教育部授權作法處理,突顯該規定規範層級不足、規範密度過於寬鬆。

針對趙姓前校長召開臨時教師晨會,要求陳師說明離職原因,調查報告指出,該作為形同公審,而趙也未善待同仁,威權領導風格及爭議言論,與民主校園理念不符。

對於嘉義市政府後續處理,葉大華指出,教育處以「校長辭職負起行政責任」為由,不再另予懲處,也未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追究責任,甚至讓其參與他校校長遴選,究責顯未符比例原則,且市府還提供趙姓前校長參閱及修改調查報告形成前的內部文件,卻未續行釐清該府教育處林姓前處長等相關公務人員責任,核有違失。

嘉市府教育處表示,此案由市府政風處進行調查,且由該校聘請外聘委員籌組調查小組,調查結果不構成職場霸凌,相關調查程序已完備,而趙姓前校長改調為他校教師借調擔任教育處課程督學,負責數位辦公室業務。

嘉北國小表示,案發後監視器已拆除,目前校內僅有走廊、球場、活動中心、校門口、遊戲區等公共場域有監視器,每周2次教師晨報交流行政事務、課程分享,營造友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