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給付減重手術 須符合7項條件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定義,以身體質量指數(BMI)區分,BMI是將體重(kg)除以身高的平方(m2)得到的指數,過重為BMI≧25,肥胖為BMI≧30。國泰醫院一般外科醫師李君豪表示,所謂病態性肥胖則是各地會有些微差異,台灣標準則是BMI≧37.5或是≧32.5且有一個以上因肥胖造成合併症。此外,減重手術有健保給付,但是必須符合七項條件。

李醫師指出,肥胖常會帶來很多問題,包括血糖、血脂代謝不良,腦血管、心血管疾病及高血壓風險上升,過重體重帶來膝關節過度耗損,腸胃道因為腹壓過大帶來胃酸逆流,罹患癌症風險升高,以及影響睡眠的呼吸中止症候群,甚至皮膚、免疫系統、心理層面等多方問題。這當然不會立即反映在年輕人身上,但是過了十年、二十年之後,造成身體傷害就會一個一個浮現上來。

李君豪醫師指出,剛開始體重控制是以飲食、生活及運動為主,目前市面上有許多保健食品,甚至藥物幫忙減輕體重,但是大部分都需長期使用,一旦停用立即復胖的案例相當多。

另外,還有一個選項就是減重手術,手術減重機轉巨觀分為兩項,那就是限制攝入量及限制營養吸收。

目前減重手術是有健保給付,自二○二○年五月一日開始,健保對於減重手術給付必須符合七項條件,第一,BMI≧37.5,或BMI≧32.5且合併有高危險併發症,比如第二型糖尿病患者其糖化血色素經內科治療後仍有7.5%、高血壓、呼吸中止症候群等。

第二,年齡介於二十至六十五歲;第三,必須減重門診滿半年(或門診相關佐證滿半年)及經運動飲食控制在半年以上;第四,無內分泌系統異常或其他會造成肥胖的疾病;第五,無藥物濫用或精神疾病:第六,無重大器官功能異常並能接受外科手術風險,第七,精神狀態健全,經由精神科專科會診認定無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