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同婚大突破!陸委會:第三地結婚後「可在台灣登記」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宣布,兩岸同性伴侶第三地結婚後可在台登記。(鏡週刊提供)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宣布,兩岸同性伴侶第三地結婚後可在台登記。(鏡週刊提供)

台灣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但兩岸同婚仍無法在台完成結婚登記,今(19日)傳出好消息,經行政法院判決後,陸委會宣布內政部已發布函釋,兩岸同性伴侶得比照兩岸異性於第三地結婚的規定,來台結婚面談並辦理結婚登記,即日起檢附經政府駐外機構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通過面談後得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兩岸同性伴侶Ryan、Righ結婚來台面談受阻提起行政訴訟,台灣高等行政法院8月8日判決Righ勝訴,此判決扭轉陸委會原先對兩岸同婚的態度,副主委梁文傑表示「經過政府部門相關研商,我們決定尊重行政法院判決的結果」。但這項政策僅限允許同婚的第三地(國),目前約有35個國家,若兩岸同性伴侶沒辦法到第三地登記結婚,梁文傑僅說「我只能說要努力」。

中國同婚伴侶是否能在台灣領取身分證,梁文傑指出,還要端看中國的進步狀況,現在的規定是如果我方承認婚姻、通過申請居留、定居,最後一關是必須去除中國戶籍,但是中國不承認在台灣同性婚姻的事實,「還是必須要看未來大陸的對同性婚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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