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舞弊調查 57%有內鬼

工商時報【林昱均╱台北報導】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31)日發布《2018台灣企業舞弊風險管理調查與未來展望》報告指出,高達5成7企業皆表示過去每年平均至少有1件以上舞弊案件,其中又以虛報費用占4成最普遍,其中以製造業、高科技、電信及媒體業最嚴重。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曾?指出,這次調查中,國內企業最常見舞弊樣態包括虛報費用(44%)、違反利益衝突(34%)、收受回扣(34%)、竊取商業機密或個資(29%)等。

以各產業別分析,曾?表示,虛報費用與收受回扣,以製造業與高科技、媒體及電信業虛報費用最嚴重,而竊取機密資訊或個資在金融服務業最常見,至於違反利益衝突多數則發生在生技醫療業。

曾?引用報告表示,3成2台灣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有舉報機制,供內部員工舉發舞弊,但受訪員工在複選情況下,不信任舉發管道者高達6成5,且6成員工也擔心舉發後遭報復。

此外,有2成6員工完全不清楚公司內部的舉報機制。

調查報告指出,國內企業有3成2選擇將舉報機制附加在公司稽核單位,2成企業則由執行長或董事長室親自操刀,1成2放在法遵單位。曾?認為,不論企業將舉報機制放在哪個部門,重點仍在申訴管道的透明機制,台灣雖有7成8企業有內部申訴機制,但其中24%公司考慮企業黑函而拒絕匿名檢舉,曾強調「非匿名檢舉量只有匿名的一半數量,很容易形成敢怒不敢言的情況」。

曾?認為,企業發生舞弊問題可歸咎3大主因,包括員工缺乏道德意識、企業缺乏舞弊風險管理單位及管理階層的默許容忍。曾建議,企業應從治理角度出發,將舞弊風險管理納入政策制定,提升為管理議題的一環,再配合稽核第三道防線的查核,才能形塑有效的管理環境。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在研討會中則指出,金管會近年推動保護吹哨者,要求金融業將保護制度納入內控內稽中,也提高上市上櫃公司罰鍰額度,將違反證交法之罰鍰上限自240萬元提高至48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以降低舞弊情況。鄭認為,企業應落實舞弊風險管理,從經營者及管理階層皆須體認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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