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印勞工合作備忘錄曝光 勞動部送立法院查照

勞動部3日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公告我國與印度簽署的勞工合作備忘錄MOU文本內容。(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3日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公告我國與印度簽署的勞工合作備忘錄MOU文本內容。(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今天(3日)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公告我國與印度簽署的勞工合作備忘錄MOU文本內容,供社會各界查閱周知。勞動部指出,台印勞工合作備忘錄已於4月2日經行政院同意備查,依條約締結法規定今天(3日)送請立法院查照。

勞動部公告MOU文本內容後,後續將會召開諮詢會議。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針對未來引進印度移工應有的認識、準備及配套措施,以及引進方式等重要議題共同討論,以促進社會對話。

勞動部說明,簽署備忘錄是雙方合作第一步,備忘錄是雙方協議架構,內容共有13條。包括:開放行業及人數由臺方決定、印度方應保證印度移工遵守臺方法規、雇主及勞工應履行勞動契約義務、印度勞工健康檢查、勞資爭議依我國法律解決、保障印度勞工在臺權益、共同防制人口販運、共組聯合工作小組等。

備忘錄簽署後,雙方必須召開多次工作小組會議,並在我國既有開放移工從事行業範圍下,討論初期開放行業別、人數、語言與專長技能及招募引進方式等執行細節。勞動部指出,將與相關部會共同審慎研議,在維持社會安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國人就業的前提下,視我國雇主需求與印度磋商。

由於社會各界重視與印度發展合作關係,更關心台灣與印度文化差異及適應包容等議題及準備。勞動部表示,後續召開的諮詢會議,對於未來印度移工引進方式等重要議題,以及準備與配套措施,邀集臺灣及印度專家學者、投資印度臺商代表、熟悉印度的研究協會、產業及家庭雇主團體、移工團體、人力仲介團體等共同討論。希望廣泛蒐集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就不同意見或疑慮促進社會對話與釐清,各項意見將成為印度移工引進的規劃參考。

勞團對於開放印度移工疑慮甚深。對此,勞動部強調,增加印度移工是新來源,只是雇主多增加一個選項,由雇主自行決定來源,不會因此擴大移工開放的行業及工作。勞動部表示,在就業機會以國人優先的前提下,雇主必須先在國內招募本國勞工,不足時才能申請引進移工,不影響國人就業、薪資及勞動條件。(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