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壯年的公務員之死...勞動部靠調查滅火恐不足 應照顧這批「另類聘僱者」
一名正值壯年的公務員因傳遭多次長官刁難輕生,勞動部相隔十多日進行懲處,部長何佩珊還大動作組成調查小組,結果與外界期待似有落差。民間公司若發生職場霸凌重大事件,勞動部、地方勞工局往往態度堅定、要求妥適處理,否則進行勞檢,儘管這次事主是疑似「公務員霸凌公務員」案件,目前公務員遭受霸凌仍無明確法規規範,但事發分署的勞務人員比例其實高於公務員,勞動部如何處理、釐清自己眼下的職場霸凌風氣,外界還是期待甚深。
勞動部定調吳員認真負責 業務過重和挫折所致
年僅39歲的吳姓資訊分析師疑因負責的「智能就業服務系統」標案遭到上級刁難,在11月3日到加班後,並在隔日於辦公室上吊輕生,事件透過網路和媒體爆料,才被外界所知,透過錄音檔和文字檔,矛頭都指向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的霸凌行為所致。
調查小組於11月8日籌組而成,接著在12日至14日辦理3場訪談會議,共訪談關係人15人,同時於11月13日、14日間對北分署同仁進行匿名問卷調查,回收2051份問卷;最後全體訪談委員陸續在12日至16日間召開6場討論會議。
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偕同政務次長兼調查小組召集人許傳盛今日共同舉行記者會,將認定事由分為三大部分說明,一是不公平對待或過度要求行為,包括長期超時工作、為得到工作所需之資源或支持。
何佩珊在這部分特別說明,北分署配置1名資安專責人員,受到機關總員額限制,僅能由現有資訊人員兼辦,而吳員是勞發署派駐人員,搭配5名承攬人員,但無法有效分擔工作量,凸顯人員不足的窘境。 而許傳勝補充,吳員工作認真負責,面對沉重的工作量,有同仁想協助,他礙於法規限制,如承攬人員不能處理公文,仍舊攬在身上。
認定謝宜容濫用權力 卻未在第一時間處置
二是事發當時急救及送醫過程,以及當日對同仁的安撫與處理過程,前者為達到失職未處理或指揮過度的情形,後者則是確認謝宜容要求同仁不可對外傳述且追查吹哨者的不當行為。
三是確認謝宜容有權力濫用行為,包括羞辱貶低、精神壓力及過度要求等,並證實其行事風格,使得近兩年的離退職人員較高,還有6名公務人員降調至其他機關。
勞動部是管理千萬勞工的單位,卻爆出人員自殺悲劇,重創勞動部形象,身為部長的何佩珊心知肚明,她在記者會召開和結束前後,兩度90度鞠躬致歉,說明時數度哽咽,也宣布自即日起,謝宜容調離現職,而勞發署署長蔡孟良也自請處分,都一併送公務人員考績會議處,並強調要為吳員爭取因公傷亡的公務人員撫卹補償,並追頒授予勞動獎章等。
記者會多項爭議交代不清
何佩珊在調查和處分此事,著實花費不少時間和心力,還親自向吳員家屬說明,展現出要查辦的決心和意志,只是一場記者會下來,為何未在第一時間處置謝宜容?本案是否定調為職場霸凌事件?以及調查過程衍生出「追殺吹哨者」的爭議等,仍被認為交代得不夠清楚。
加上本次輕生的人員是公務員身份,公務員性質特殊無法成為法律定義的「勞工」,勞動部所屬的職安署無能為力,無法給予相關協助或調查,只能協調衛福部派員提供各級主管人員心理諮商與協助等,這也意外凸顯出「類勞工」性質的公務員面對職場霸凌,相較於一般勞工卻無明確單位、明確法規提供申訴,過往曾發生公務員遭遇職場壓力輕生,卻被草草帶過的情況。
為了查清事件始末,勞動部大動作邀集內外部人員組成調查小組,何佩珊也極度重視此事,委請有社會工作背景的次長許傳盛進行調查,一切依法處置,然而事件只是冰凍三尺,事發第一時間又未見處置,分署同仁怒火已成熊熊大火,被打擊的文官體系和低迷的士氣,似乎很難隨著調查結束而告一段落。
此外,勞動部雖主責保護勞工權益,但對性質如「類勞工」的公務員職場環境,還是可以依據專業提出指引建言,特別在如此敏感的時機點,除了自身調整工作分配、呼籲鬆綁總員額制外,事件也凸顯對公務員面對職場霸凌的法規保護相對不足,或許把握契機,合力讓「類勞工」性質的公務員納入保護網,為岌岌可危的形象扳回一些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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