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釋憲案 憲法法庭7/10審理暫時處分


立法院6月21日表決國會改革法覆議案,維持原三讀決議,由總統府、立法院民進黨團、行政院、監察院分別提出聲請釋憲。據司法院周二(2日)晚間指出,司法院憲法法庭將在10日下午2時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處理暫時處分。
據司法院指出,包括總統府、立法院民進黨團、行政院等機關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案分別提出聲請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上述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定於7月10日下午2時行準備程序,聽取上述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
據司法院進一步指出,監察院提出的聲請案,已完成分案,目前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持續處理中,屆時可能一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