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蟑螂找麻煩啟動337調查?台積電、聯發科回應
▲美國半導體美國半導體及封裝公司Innovative Foundy Technologies LLC(IFT)2月狀告台積電、聯發科、步步高等公司。(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官網訊息顯示,於美國時間21日,ITC通過投票,決定對某些半導體零組件、半導體晶片、含以上零組件及晶片的消費產品啟動337調查。而這項調查主要針對美國半導體美國半導體及封裝公司Innovative Foundy Technologies LLC(IFT)2月狀告台積電、聯發科、步步高等公司。
IFT於今年的2月15日向ITC和聯邦法院提起訴訟,以高通、台積電、聯發科 、VIZIO、TCL、海信電器、步步高通信、Vivo以及Oppo等眾多相關企業對美國出口、在美國進口和在美國進口與銷售的產侵犯了IFT 5項專利為由,請求ITC啟動337調查,並發布有限排除令和禁制令。
對此,台積電強調,對獨立研發的技術很有信心,任何侵權調查或訴訟案,台積電都會積極捍衛本身專利,維護公司與股東權益;而聯發科表示,調查已經進入了美國的司法程序,將不予置評。
▲337調查起源於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之後修正編入《美國法典》。(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337調查起源於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之後修正編入《美國法典》。根據條款規定,凡是進口到美國的外國產品,不管是以何種形式,只要侵犯到了美國本土產業現有的或正在建立且合法有效、具執行力的專利權、註冊商標、著作權、外觀設計、專有技術等,就構成違反337條款,ITC可隨時介入調查。
在ITC經過投票之後,目前已經啟動了337調查,但尚未對案件的案情作出任何的決定。ITC主任行政法法官將該案件分配給其中一名ITC行政法法官,負責安排並舉行證據聽證會,來初步確定涉案企業是否有違反337條款的行為,之後才會決議是否經委員會的審查。
▲啟動委員會審查結束後45天內,ITC將在最短時間做出最終決定。(圖/翻攝自ITC官網)
啟動委員會審查結束後45天內,ITC將在最短時間做出最終決定,而337條款中的ITC補救命令在簽發生效,並在簽發後60天內成為最終補救命令,除非在60天內因政治因素而被美國貿易代表否決。
根據《蘋果》報導,IFT提出的五項專利,都不是IFT自產專利,而是透過移轉取得,IFT宣稱相關專利是以極低的幾何尺寸設計和製造高效半導體器件的基礎,具有成本效益和有效的方式,其中包括:GlobalFoundries、英特爾和三星等半導體公司已經獲得授權或以其他方式獲得合法授權使用。
根據ITC的官方資料顯示,IFT成立於2017年,主要從事與半導體製造和封裝技術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收購、開發、許可和保護,目前擁有超過125項美國和國外專利和專利申請。而這些專利和專利申請和蓋了半導體設計和製造的幾個關鍵要項。
▲IFT可以說是一家NPE(Non-Practicing Entity,非專利實施實體或非生產專利實體)公司,而且一家投機型的NPE。(圖/翻攝自IFT官網)
從上述資料可以得出,IFT可以說是一家NPE(Non-Practicing Entity,非專利實施實體或非生產專利實體)公司,而且一家投機型的NPE,主要透過收購各種專利然後再發起專利官司提告相關企業獲利。按照業界的通俗說法便是「專利蟑螂」。
根據資料顯示,2019年2月18日,IFT還在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針對思科系統網路有限公司、思科有限公司和當地分銷合作夥伴提起訴訟,也同時在德國杜塞爾夫地方法院對Volkswagen AG,Ford-Werke GmbH和Texas Instuments EMEA Sales GmbH公司提告,指控他們在汽車和網路業侵犯了IFT的半導體製造和封裝專利。
▲大陸車廠「陸風」曾推出一款SUV X7,但外觀卻和Range Rover Evoque有著相同的外型設計。(圖/取自捷豹路虎官網)
2015年時,大陸車廠「陸風」曾推出一款全新SUV X7,不僅與Range Rover Evoque有著相同的外型設計,售價更僅需「正版」車型三分之一不到的價錢,也讓捷豹路虎(Jaguar Land Rover)原廠決定一狀告上當地法院。而如今4年過去了,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也在22日做出正式判決,裁定「陸風」即日起必須停產、停售X7,並支付大筆賠償金予捷豹路虎。
由於Range Rover Evoque和陸風的X7外觀初看十分相像,但價格卻相差相當大,Range Rover Evoque價格大約是陸風X7的三倍,並且大陸車市上,Range Rover Evoque的售價為人民幣40萬元起(約新台幣183萬元),而陸風X7售價卻僅人民幣12萬多元(約新台幣55萬元)。
▲陸風X7售價僅人民幣12萬多元(約新台幣55萬元)。(圖/取自百度百科)
此外,捷豹路虎最早對陸風提告為2016年時,該次訴訟除了在大陸引起軒然大波,甚至不少外媒也對此進行報導。不過,在2016年與2017年的連續訴訟中,捷豹路虎均未能勝訴,甚至與陸風「兩敗俱傷」,兩者外觀專利均被裁定無效。
而後,捷豹路虎為維護權益,又在2018年發起二審請求。而法院也在2018年12月的二審判決中,認定「陸風」X7的外觀專利與Range Rover Evoque外觀設計的差異,「未達到具有明顯區別」的程度,不符合專利認定的條件,更正判決,駁回「陸風」的訴訟,並認定「陸風」專利無效。直到近日,北京朝陽法院又裁定,陸風X7直接抄襲了Range Rover Evoque的5項車型設計,讓消費者產生混淆,因此下令「陸風」必須立即停止侵權,現款X7也需停產停售。
▲北京朝陽法院裁定,陸風X7直接抄襲了Range Rover Evoque的5項車型設計,也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圖/取自捷豹路虎官網)
不過,因大陸存在不少「山寨告贏正牌廠」的先例,且原廠車商也擔心會被認為,國外公司透過訴訟欺壓競爭對手,因此儘管大陸汽車業存在廣泛且頻繁的抄襲行為,外國車商也很少採取法律途徑。
而這次捷豹路虎的勝訴,也讓不少網友認為,「保時泰(眾泰汽車SR9抄襲保時捷Cayenne)有沒有瑟瑟發抖」、「眾泰這種垃圾車早晚也得被告」、「雖然我不喜歡路虎,但這是我看到過最不要臉的抄襲之一」、「遲了3年的正義」、「沾了貿易戰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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