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SI與Messi商標戰 梅西贏了

法新社報導,西甲巴塞隆納(Barcelona)足球隊員梅西(Lionel Messi)今天(26日)贏得法律戰,可以把自己的名字註冊成商標來銷售運動用品,因為歐盟(EU)一處法院判決梅西名氣太響亮,不會與其他名字相似的企業搞混。

阿根廷籍的梅西是全球收入最高的明星球員,但他想把自己的名字當商標,卻遭到西班牙單車裝備生產商Massi的挑戰,原因是Messi跟Massi太過相似。

位於盧森堡(Luxembourg)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of European Union)今天判決,「梅西可以登記商標『MESSI』,用在運動裝備與服飾上。」「這位足球員的名聲,可以抵銷其商標與屬於西班牙公司的『MASSI』在視覺與發音上的相似性。」

這項判決讓一場為期7年的法律戰告一段落。

2011年,梅西首度向歐盟智財權辦公室嘗試把自己的名字登記成商標。同年「Massi」的老闆便訴請裁決,指梅西「有可能(與Massi)搞混」,為智財權辦公室所接受。

法官今天雖承認兩個商標「發音非常類似」,但智財權辦公室假設只有對足球或體育有興趣的人才知道梅西,這是錯誤的。

法院表示:「事實上,梅西先生是個眾所皆知的公眾人物,可在電視機上看到,電視或廣播經常談論到他。」

根據「法國足球」(France Football)雜誌,在判決出爐幾天前,梅西已超越葡萄牙足球明星「C羅」羅納度(Cristiano Ronaldo),成為全球足壇最賺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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