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變身液態肥偷埋農地?花蓮議長帶隊親查打臉環保局

花蓮環保科技園區附近農地,遭民眾檢舉應進入環科園區科學處理的廚餘,被偷偷掩埋在附近農地,不僅傳來陣陣惡臭,也影響水資源。議長張峻今天(14日)與11位議員共同前往會勘,才發現原本是農民所謂改良土壤而堆放液態肥的土坑,已經被填平,似有湮滅證據之嫌。

對此花蓮縣環保局澄清,農民向環保局申請的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所產出的液態土壤改良劑,是做為土壤養分改良使用,農民因有土質改善需求申請,並非環保局委託廚餘處理業者將廚餘隨意掩埋。

張峻議長與議員、鳳林鎮的里長及鎮民代表一行人,前往現地勘查,對於環保局的解釋表示無法茍同。張峻表示,此舉導致農地嚴重汙染、破壞水質,他認為是生態浩劫,不認同環保局疑似有包庇的舉止。

環保局說,廚餘高效能處理系統經過處理,讓廚餘可於在24小時內快速腐熟發酵,處理後將生活家戶廚餘轉換為土壤改良劑,產出的固態土壤改良劑檢測結果,符合農委會「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雜項堆肥標準;液態土壤改良劑部分,檢測結果雖肥力尚未達農委會肥料品目標準,但對環境並無危害,而詹姓農民申請的液態土壤改良劑約有340公噸,環保局均採不定期巡查方式,同時加強宣導以正確方式混水澆灌。

對此楊華美議員說,液態肥不可能你挖一個坑讓他長期曝曬,曝曬氮會一直在空氣中,而且液態肥只有維生素沒有肥份,因此要改良土壤用液態肥的策略必須有專業指導。由於全案遭檢舉後,莊枝財議員第一時間親自到現場會勘,當時液態土壤改良劑還在土坑中,但這次會勘已經被填平。他說,這緊急埋填的舉動,已犯下了環境汙染的致命傷,若不是心虛,何需做出這緊急動作?

花蓮縣議會說,「111年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廚餘高效能處理廠代操作管理廠商專業服務計畫」,由廚餘廠商於去年以1千691萬5千元得標,廚餘廠商提供廚餘給環科廠商,處理費每噸可得約六千元。但檢舉人說,廚餘業者因環科廠商兩部機器運作的乘載量有限,於是尋找農地偷埋,等到東窗事發,再將液態肥埋填相關責任推給農民。

環保局說,根據7月份的主動稽查紀錄顯示,當下雖未有明顯異味,但並不符合使用方式,稽查同時也輔導農民應進行改善,並就環境衛生請該農友提出陳述意見,現場同步進行採樣作業,續依採樣結果依廢棄物清理法辦理。農民也向環保局陳述,因其擁有的車輛較小,又須不定時北上照顧家人,才會自行請廚餘代操廠商協助代為運送液態土壤改良劑,可能因此造成誤解,以為代操廠商違法傾倒廚餘。

現在全案彷彿羅生門,議會、環保局各有己見,議會在這次會堪後,做出4點結論:

一、 有關行政疏失請花蓮縣政府政風處調查辦理;二、 農地上違規廢棄物全數清除並回填可耕作之沃土;三、 在確認本案廚餘是否屬非法貯存、處理前,花蓮縣環保局不得再支付受託廚餘處理廠商處理費;四、 環保局、農業處、地政處、政風處等應針對相關違規後續處理情形,至本會進行專案報告。(梁國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