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聽見被害者的聲音! 國民黨籲大法官:死刑存廢由人民作主
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死刑是否合憲召開言詞辯論,國民黨今(22)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大法官也必須聽見受害者的聲音,接受死刑的存廢屬於立院裁量範疇,應該尊重民意,凝聚更多社會共識後,才能提出更進一步的解決方案。(張柏仲報導)
立委李彥秀提到,廢死團體經常主張「人死不能復生」,司法有可能冤錯而主張廢除死刑,但這樣的看法顯然是「張飛打岳飛」:司法行政無能,無力捍衛司法的正確性與可信性,就拿廢死來當遮羞布,只會讓司法離民意越來越遙遠。死刑的存廢應該尊重民意,屬於立法權的範疇,憲法法庭作為司法違憲機關的解釋審查,不應該擴權取代立法權。
檢察官出身的立委吳宗憲表示,他在法界工作20年,向來主張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從應報的觀點就是殺人償命,他說當兇嫌在殺害一個生命的時候,沒有給他任何機會、沒有給他任何時間反駁,殺死他就在那一瞬間;但是每位死刑犯都是經過非常嚴謹的審判程序,所有人都在關注他、所有人都在爭取他的人權之下,所作出的死刑判決、所做的死刑執行。吳宗憲強調:當生命權對上生命權的時候,沒有誰優誰劣,你無端取走一個人的生命權,這時候國家或社會就該毫無止境地保護你(加害人)的生命權?從他的觀點來看,這是不應該的。
而從犯罪預防的角度,吳宗憲舉例包括美國、日本及韓國都還有死刑,但沒有人會說這些國家不是以人權立國;反而大家最常攻擊人權有問題的俄羅斯卻沒有死刑,因此人權與死刑不應該畫上等號;另外也有學者分析:每執行一次死刑,可以阻止18次死刑案件的發生,這也值得大家思考。從安撫被害者家屬的角度來看,永遠都要記得:加害者和被害者家屬的保障,一定要放在同一個天平上。此外,除了故意殺人之外,吳宗憲提到我國還有幾十條條文也存在死刑,他支持這些「非殺人案」的死刑可以廢除,但只要涉及「故意殺人」就不應廢止。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則質疑,加害人有什麼權利剝奪被害人的生命?若今天不堅決反廢死,司法正義即將瀕臨死亡。現在法院不判死刑,法務部不執行死刑,由法務部成立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更是多年來沒有為被害人講過一句話,他呼籲蔡英文總統、民進黨與大法官應重視民意,切勿一意孤行。
副理事長許福生則強調「生命不可無理剝奪,絕非不可剝奪」,美國截至目前為止的爭議絕不是死刑制度本身有沒有違憲,而在於追求人道且不殘忍的執行方式。他認為死刑制度是給予犯下最重大犯罪者一種對等的譴責,並未牴觸憲法規定。國家對於生命應負有保護義務,不僅要求國家機關不得任意無理剝奪人民生命而已,更應該積極強化被害預防與健全犯罪被害人保護,才能有效防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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