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縣 測速照相偷降速開單 許淑華:若無法撤我吸收

台21線往返日月潭的區間測速照相,警方允諾民眾放寬至時速80公里取締,4月1日卻偷降速至時速70公里即開罰,執法16天開出千餘張罰單,民代怒轟警方沒誠信、搶錢。(楊靜茹攝)
台21線往返日月潭的區間測速照相,警方允諾民眾放寬至時速80公里取締,4月1日卻偷降速至時速70公里即開罰,執法16天開出千餘張罰單,民代怒轟警方沒誠信、搶錢。(楊靜茹攝)

南投縣台21線往返日月潭的區間測速照相雖限速60公里,考量長下坡狂踩煞車危險,警方放寬至時速80公里取締,但4月1日卻偷降至70公里即開罰,居民遭罰單狂炸,引發民怨,縣議員24日怒轟警方失信搶錢。南投縣長許淑華表示,將找監理站溝通,若無法撤單,她個人會吸收。

縣議員石慶龍指出,台21線埔里鎮桃米坑至魚池鄉大雁約2.8公里長路段的區間測速照相,警方宣稱「放寬至時速80公里開罰」已近2年,上月初竟偷偷降速至時速70就取締,無辜的民眾遭開罰單、記點,不僅失信於民眾,也失信於議會。

石慶龍質疑「原先時速71至79都沒問題,為何最近狂收到罰單?」要縣警局、縣府針對2周因疏失而開出的千餘張罰單負起責任,對無辜遭罰的用路人進行補救。

南投縣警察局長吳耀南解釋,當初確實依議會決議放寬至時速80公里才開罰,去年11月區間測速照相設備故障送修,4月1日修復後,因承辦人異動產生疏忽,改回時速70公里開罰,執法2周發現有問題後就暫緩開罰。

許淑華認為,民眾收到罰單當然會錯愕,因過去時速80公里以上才開罰,當初議會建議縣警局將台21線區間測速放寬至時速80公里開罰,該議案與交通違規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相違背,警方並沒有跟議員說清楚,也沒有讓鄉親知道,這樣的疏失不能讓民眾吸收,將找監理站溝通,若無法撤單,她個人會吸收。

縣議員林儒暘表示,警方以往在台21線往返日月潭區間測速時速80公里才取締,改回時速70取締前並未告知民眾,這樣的疏失不應讓民眾、縣長負責,因為還有交通違規記點問題,嚴重可能遭吊扣駕照,影響民眾生計,建議縣府、縣警局及監理站能好好處理,讓事件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