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不肖業者非法掩埋 議員盧崑福建議網格法鑽探逮證據


台南市曾經是好山好水的地方,近幾年卻變成埋爐碴、廢棄物,到處都是光電的地方,環保局雖列管非法棄置場,卻礙於規範太過鬆散而不見清除進度。市議員盧崑福17日質詢時,要求環保局要積極清污,對於光電場下方掩埋廢棄物,更要以《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4條的網格法來鑽探,才能逮到不肖業者非法掩埋。

盧崑福表示,環保局列管非法棄置場迄今約162場,但目前市府要求業者完成清運的數量卻少之又少。只因政府的規範太過鬆散,業者提出清運計畫,一次可容許執行3年,業者又能提出3次,也就是最多可以用到9年,導致業者恣意妄為。

盧崑福說,坊間傳聞很多光電場下方埋廢棄物,但公部門總是挖不到,只因不肖業者總是把廢棄物埋在場中央,周邊根本挖不到,再加上環保局稽查員要開挖,又擔心機具會破壞光電板。他的服務團隊研究法條,發現《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第4條的網格法來鑽探,才有機會挖到。

盧崑福直接點名學甲一處非法掩埋建築廢棄物的光點場。他說,這處非法掩埋廢棄物光電場,是位於學甲區宅子港段174-68地號,土地租用人是光○實業公司。盧崑福指出,這塊土地原本是魚塭,屬於一般農業區用地,使用面積約5000平方公尺,業者設置鋼樑等設施前,曾在周邊打入深約6公尺的樁柱,若再加上地上3公尺高的囤積,這塊地基本容積率至少達4萬5000立方。

盧崑福說,依光電場興辦計畫書規定,興建過程不能回填事業性廢棄物,若業者未遵守,經發局不得核發「設備登記」,業者也就不能賣電給台電,但2022年10月光○實業已遭人檢舉違法偷埋廢棄物,該公司卻未遭裁罰,甚至順利獲核發設備登記,背後原因令人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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