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幣」使用常見7大Q&A一次看!文化部:使用範圍需為實體場域

文化幣可使用於國內藝文產業實體場域消費。   圖:高雄市文化局/提供
文化幣可使用於國內藝文產業實體場域消費。 圖:高雄市文化局/提供

[Newtalk新聞] 文化部今年1月20日推出「文化幣」,鼓勵16歲至22歲的青年多參與藝文活動,每人可獲得至少1200點(1點等於1元)。不過,近日有店家濫用「文化幣」,如「美妝用品」、「美甲」等商品偽裝成藝文消費,或將文化幣轉售換現金等,均引發爭議。對於已領取「文化幣」的青年,如何正確使用和了解相關規定,新頭殼特別整理了7大常見Q&A,讓民眾可一次掌握!

Q1:可以用文化幣在哪裡消費?
文化幣主要是用來支持「實體的藝文體驗及消費」,包括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圖書、視聽娛樂、文創工藝等類型。舉例來說,你可以用文化幣去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買文創等等。

Q2:使用時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1) 不可以把文化幣轉售給別人,或是換成現金。
2) 不可以用文化幣來支付退(換)票或商品的手續費。
3) 不可以用文化幣來吃飯或喝飲料。

Q3:我可以在網路上買書、影音光碟等商品嗎?或者訂閱一些線上課程之類的東西?

文化幣的目的是要鼓勵大家「到實體場域互動消費」,所以電商平台網購、線上課程等,都不在文化幣的使用範圍裡面。

Q4:什麼是「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類」?我可以用文化幣去哪些地方?

1) 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場域、文資保存及活化經營場域、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空間、畫廊及其他藝文活動場域,都可以用文化幣買門票、活動票券、週邊商品和服務等。
2) 售票系統也可以用文化幣買表演藝術、展覽、文化體驗的門票、活動票券、週邊商品等。
3) 街頭藝人在開放展演場地的展演和創作,也可以用文化幣支持。
4) 音樂展演空間的話,要以「國內藝人」的演出為主,才可以用文化幣買門票、活動票券、週邊商品和服務等。

Q5:文化幣適用的「視聽娛樂類」是哪些場所?

1) 電影院(不管是現場還是網路買票)的國產電影片票券、週邊商品等。
2) 唱片行、樂器行賣的音樂和影片光碟片、樂器、樂譜等商品。
3) 售票系統的實體門市或線上平台賣的「本國流行音樂」(就是國內的藝人在國內演出的音樂)、影展和相關的藝文體驗活動的票券、週邊商品。

Q6:文化幣適用的「圖書類(書店及出版業)」又是哪些地方?
1) 書店、出版業和相關的圖書銷售據點、展售活動(都要有實體場域),賣的實體圖書、雜誌、報紙零售或訂閱服務等,都可以用文化幣買,但是一般性、事務性的文具、3C、禮品、生活雜貨等不算藝文消費,不能用文化幣折抵。
2) 前面提到的銷售據點,不包括便利商店、百貨、超市、量販店,還有以文具、3C、禮品、生活雜貨等其他商品為主要銷售項目的地方(比如說文具批發廣場、生活百貨、嬰幼兒用品店等)。
3) 在偏遠地區的話,因為藝文消費場所比較少,所以有些複合式經營的圖書銷售據點(比如說圖書文具行),也可以用文化幣消費,但還是要以藝文消費為主。(偏遠地區的定義,由主管機關決定)

Q7:文化幣適用的「文創工藝類」?又是指些場域和領域呢?
1) 文創園區和聚落、文創展會和市集賣的商品和服務,都可以用文化幣買。
2) 實際從事文創和工藝產品創作、展示和銷售的實體門市賣的商品和服務,也可以用文化幣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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