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基薪調升 企業留意扣繳門檻

工商時報【劉懿慧╱台北報導】 明年1月起,每月基本工資將調升至2.2萬元,財政部表示,若企業有非國內居住者的員工,在進行薪資所得扣繳時,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如沒超過基本工資的1.5倍,就應按給付額扣取6%稅額;超過者則按給付額扣取18%。官員表示,6%與18%「差很大」,企業應注意給付額進行扣繳,避免後續更正作業程序。 台北國稅局表示,行政院勞動部先前公告每月基本工資107年1月起將調升,有營利事業詢問,其薪資所得扣繳是否會因此有所不同。官員指出,扣繳單位扣繳薪資所得,應依員工(納稅義務人)的身分不同而有差別,分為境內居住的個人及非境內居住個人。 若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官員表示,其取得的薪資所得有兩種方式進行扣繳,第一為公、私事業或團體按月給付職工的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的規定扣繳;第二是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由納稅義務人自行決定。 而若納稅義務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不超過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明年為3.3萬元(今年為3萬1,514元),應按給付額扣取6%;如超過則按給付額扣取18%。 官員表示,由於基本工資調升的緣故,今年每月基本工資的1.5倍為31,514元,明年起則提高至3.3萬元,提醒企業不要疏忽,避免後續更正作業。 此外,官員指出,境內居住的個人取得薪資所得,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8條規定,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可免予扣繳;其兼職薪資及非每月給付的薪資,例如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等等,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額扣取5%,但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起扣標準者(今年為73,501元,明年還未出爐),免予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