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柯建銘籲朝野尊重判決:積極推動修法

立法院開議,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左起)、柯建銘、蔡易餘。廖瑞祥攝
立法院開議,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左起)、柯建銘、蔡易餘。廖瑞祥攝


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今(9/20)判決「合憲限縮」。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人權正在進步,將以往最高法院實質上配合兩公約所設立各項「情節最嚴重之犯罪類型」判斷標準,明確提升至憲法層次,本判決所傳達給大眾「人權必須進步、社會必須持續凝聚共識」。他強調,黨團將遵循判決意旨,積極推動修法,並盼各黨團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在民主憲政價值下共同努力。

法院4年來沒判過死刑,法務部也已有4年未執行槍決,外界質疑民進黨政府是「實質廢死」。待槍決的3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才可以判處以死刑。

柯建銘隨即在臉書表示,如民進黨立院黨團歷來主張,司法獨立為法治國原則重要內涵,應尊重憲法法院之判決。這是民主國家的根本,也應該是全體台灣人民的共識。

對於該判決,柯建銘強調,人權正在進步,本判決將以往最高法院實質上配合兩公約所設立各項「情節最嚴重之犯罪類型」判斷標準,明確提升至憲法層次,為台灣設定更為明確、共通的死刑標準,實質鞏固司法者於判斷是否採用死刑時,應以最謹慎的態度為之。

柯建銘指出,本判決亦將審理死刑程序提升至「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Super Due Process),包括受辯護權提升、第三審言詞辯論要求、量刑為死刑須經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責任能力、訴訟能力、就刑能力等之要求,並同時就個案申請人之救濟部分為論斷,明確彰顯司法者於判斷是否採用死刑時,應以最嚴格的程序為之。

柯建銘認為,國家正在進步,作為民主國家,堅守人權價值、維護民主法制是台灣唯一的路。他說,本判決所傳達給大眾的理念是:「人權必須進步、社會必須持續凝聚共識。」無論支持死刑或反對死刑,作為台灣人民,都應該認同本判決對人權的關懷、對民主的尊重。

柯建銘提到,將透過持續溝通、持續對話,這個國家不斷的在進步,也相信,一次一步的把每一步走穩,一次一次的凝聚起這個國家人民的共識,會讓台灣人更信任台灣,讓台灣的價值更加堅韌。

柯建銘重申,共識終將凝聚,民進黨立院黨團從未忘記使命,必須持續闡述民主憲政價值、竭盡所能的進行社會溝通,就本判決認定應修法部分,民進黨立院黨團將遵循判決意旨,積極儘速推動修法。並期許立法院各黨團尊重憲法法院判決,在民主憲政價值下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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