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 被害人權團體:判死對家屬是種安慰 司改會:死刑無法解決重犯罪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許福生。(翻攝國民黨臉書直播)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許福生。(翻攝國民黨臉書直播)

憲法法庭將針對死刑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國民黨與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今天(22日)共同舉行記者會,強調判死對家屬是種安慰,呼籲大法官應謹慎考慮民意和被害人家屬情感,若驟然宣告死刑違憲,恐引發社會對立及衝突。民間司改會則表示,死刑的存在無法真正解決重犯罪,反而是社會安全網的加強、監所矯正改善,才能保護民眾。

憲法法庭23日將針對死刑是否合憲召開言詞辯論,國民黨22日舉行「死刑存廢,人民作主!一起聽見被害者的聲音」記者會,提出法務部過去所做的民調顯示,76.7%的民意不贊成廢死,死刑存廢應尊重民意,憲法法庭作為違憲審查機關,不應該擴權取代立法權。

受邀出席的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許福生表示,死刑制度是給予犯下最重大犯罪者一種對等的譴責,並未牴觸憲法規定,加害人被判死刑後又不執行,對家屬是二次傷害,他呼籲決策者考慮死刑問題時,應慎重考量被害者家屬感受,且死刑議題在社會尚未有共識情形下,若驟然宣告違憲,可能引發社會對立及衝突,呼籲大法官必須謹慎考慮民意和被害人家屬情感。許福生說:『(原音)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判死對家屬是一種安慰,第一個呼籲決策者考慮死刑問題時,要考慮被害者的感受,畢竟他們才是事件的當事人。』

不過,申請作為法庭之友並提出意見書的民間司改會法律政策部主任呂政諺受訪時則表示,目前雖然有8至9成的民意贊成死刑,但若加入終身監禁等選項,贊成跟反對廢死的民意就會呈現五五波,雖然大部分民意認為重大犯罪的犯罪者死不足惜,對於要不要處死採取支持或不置可否的態度,或者認為死刑的制度才能恢復正義,但完善被害人的保護,與加害人一定要處死刑不一定有完整的邏輯關係。

呂政諺說,司改會支持加強被害者的保護,但對加害者是否一定要處死刑,則持保留態度,「不是把人處死,治安就會自然變好」。呂政諺說:『(原音)台灣從89年的死刑執行一直在下降,但擄人勒贖、殺人、強盜這些重犯罪也一路下降,死刑的執行與存在並不能真正解決重犯罪,改善監所矯正制度、加強社會安全網才是保護被害人跟一般民眾的方法。』

此外,呂政諺也呼籲各界應尊重司法,不要大法官審判前先去猜測作合憲或違憲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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