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蘋果牛奶發現棉花棒 商家預防性下架

基隆市有民眾透過媒體反映,所購買的瑞穗牛奶,發現有棉花棒一案,基隆市衛生局20日向該市民了解產品購買來源,已派員到民眾所說的商家稽查,抽驗該項產品(蘋果牛奶),並請商家預防性下架同批號產品。

針對該產品有異物(棉花棒)之情事,經調查了解後,已第一時間先以通訊軟體通知食品製造公司所在縣市衛生局(臺南市)逕行查處,相關事證資料後續亦將正式函送該局。

衛生局指出,倘後續查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即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張賢政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工作,對於食品製作流程須確實管控,食品在製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他異物混入食品中,以維護市民飲食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