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把大法官當看門狗是玩政黨惡鬥

羅智強認為若是大法官認同民進黨的主張就是民進黨的看門狗,依此邏輯,羅智強認同馬英九的主張,他又是甚麼?

賴清德總統日前完成國會職權修法法案簽署並公布,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他也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隨後呼籲大法官要自重,並指大法官是憲法守門人,不是民進黨看門狗。羅智強反對大法官把自己當成民進黨看門狗,照這個邏輯,難道他認為大法官只能扮演國民黨的看門狗?這也未免太霸道了吧?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經過兩道民意把關,誰當總統誰提名,法律規定如此,美國的大法官也是如此產生。難不成國民黨執政時期都只是把大法官當看門狗,才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推想民進黨提名的大法官應該就是複制國民黨那一套,把大法官當看門狗來用?大法官雖由總統提名,但必須經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通過,經過嚴謹的憲政程序。把大法官當成看門狗,是藐視大法官、參與審薦作業的德望之士及負責提名的總統,同時也否定行使同意權的立委之判斷力,包括羅智強自己,不是嗎?

羅智強對大法官出言不遜,早在四月間就已點燃戰火。他指「大法官不是上帝,今天八成以上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我跟你對著幹。」前幾天,羅智強語出驚人,指這一屆大法官都是民進黨提名,大家對於這些大法官的立場與傾向,原本就有疑慮,喊話大法官不要把自己看成「民進黨的看門狗」,當時即已引發爭議,還有律師按鈴告發羅智強涉犯刑法侮辱公署罪、公然侮辱罪。事實上,每一屆大法官都是由執政黨提名,民進黨執政由民進黨提名,二千年政黨輪替之前,大法官提名由國民黨一手包辦,社會對被提名人的政治立場與傾向,難道沒有絲毫疑慮?但也沒有人把大法官形容到如此不堪的地步。況且,那些受黨國提拔的法界名家,也都是戰戰兢兢,本諸專業良心,為國家憲政發展,善盡職責。以釋字五八五號所謂國會調查權為例,當時由泛藍主導的國會所同意的大法官,對於權力分立、法律明確性、正當法律程序,也都發揮基本守護功能,並將真調會條例宣告為違憲,沒有昧著良心,充當政黨的看門狗。

賴清德日前在記者會回應「看門狗」之說,指台灣在民主政治發展中,碰過大大小小憲政爭議,大法官不管哪個政黨、哪位總統提名,都能夠站在捍衛民主憲政體制立場,解決憲政爭議,讓國家可以繼續前進,他相信這次也不例外。的確,大法官制度運作七十餘年,做出八百多號解釋,對於國家憲政體制的維護與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發揮一定的作用。大法官解釋所闡釋的意旨及法治原則,受到各機關所遵循,並影響相關法令的修正,包括修法方向的指示、期限的設定等;也具體引導人權、法治的建設與發展,扮演積極形塑憲政秩序的角色,同時指引我國人權、法治的建設發展。隨著外在環境快速變化,新科技突飛猛進,社會多元價值紛歧,越來越多涉及權利保障問題,在窮盡法院審級途徑後,恐不免仍應仰賴大法官解釋。將這些飽學之士視如看門狗,只是政黨惡鬥的手段,但小心毀損立國的憲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