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吳秉叡修選罷法提案又撤案 藍譏:坐實過去提案倉促

綠委吳秉叡修選罷法提案又撤案,國民黨團譴責:足以證明真正把選罷法修法當成兒戲、作為政治鬥爭工具的就是民進黨團。(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臉書)
綠委吳秉叡修選罷法提案又撤案,國民黨團譴責:足以證明真正把選罷法修法當成兒戲、作為政治鬥爭工具的就是民進黨團。(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臉書)

在藍營積極運作下,立院內政委員會週四將排審「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0條修正案,綠委吳秉叡也被發現一度拋出版本,主張罷免連署時,程序應該更為嚴謹,除了必須填寫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外、還得附上「發證日期」,甚至還新增罰則。不過吳秉叡隨後火速撤案,理由是「不當國民黨打手」,遭藍營黨團強烈譴責,足以證明真正把選罷法修法當成兒戲、作為政治鬥爭工具的就是民進黨團,難怪國家會愈來愈亂。

國民黨團力推選罷法修正,藍白立場卻傳出分歧: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表態此刻修法不宜,但對發動罷免連署程序同意必須更為嚴加把關,防堵有人利用樁腳名冊濫行灌水。此刻卻也傳出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提出修法版本,類似柯P主張的「加嚴連署程序」:為避免有人假冒個資充數,規定罷免案的提案和連署程序除了必須填寫國民身分證字號之外,還需要附上身分證的「發證日期」;同時還更新增罰則:假冒提議、連署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吳秉叡本人解釋,這是因為過去的公投或罷免,經常發現「死亡連署」或「幽靈連署」案例層出不窮,顯然與憲法落實「公民參與」的精神相互悖離;儘管過去有立委提案以「附上身分證影本」方式加以防範,但這會讓連署民眾憂心個資外洩,吳秉叡經過參酌並折衷多方意見後,決定提案採增加「發證日期」。他說這是考量到商用或民間有需要填寫身分資料時,一般都不會要求填寫「發證日期」,期望能藉此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像是樁腳手中持有的大量個資、冒名連署,而且「發證日期」會因為遺失或搬遷等原因出現變動,也等於新增了一道比對查核的機制。

但吳秉叡強調,這項修正他早在上屆會期就已經提出,但與國民黨這次「背離民意、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在精神和目的上都相互扞格,除了呼籲國民黨懸崖勒馬,他也決定儘速撤回這項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

對此,國民黨團怒指吳秉叡拋出的這些主張,不全都是針對過去出現過的亂象加強防範?如今他卻自行撤案,反倒坐實過去提案的倉促,更證明把選罷法修法當成兒戲、當成政治鬥爭工具的,就是民進黨立院黨團,藍營痛批民進黨根本沒有長治久安的考量、只有政治利益的算計,難怪國家在民進黨執政下越來越亂。(張柏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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