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國情報告是義務?尤伯祥當庭質問「這句話」網跪了:不愧是大法官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尤伯祥對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提出質疑,認為總統是對人民負責而非立法院。(圖/翻攝自立法院YouTube)
尤伯祥對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提出質疑,認為總統是對人民負責而非立法院。(圖/翻攝自立法院YouTube)

立法院5月28日三讀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明定總統應於每年的3月1日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立委的即時詢答,卻引發不少爭議。今(6日)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修法是否違憲行言詞辯論,而大法官尤伯祥也提及總統的權力並非來自立法院,質疑為何可以將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得聽取國情報告」,解讀成總統有義務來報告?而尤伯祥一席話,也引來大批網友狂讚。

有關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總統需向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進行即時詢答一事,尤伯祥詢問,從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得聽取國情報告」一句中可導出總統有國情報告義務,但對於「不真正義務」尤伯祥解讀,「義務就是義務,不真正義務到底是什麼義務?」提出疑問。而所謂的「得聽取國情報告」按立法院代表說法總統可來可不來,可以聽也可以不聽,「像這樣的解釋要如何導出義務?」

針對尤伯祥的質疑,律師陳鵬光也做出回應表示條文是無法切割的。(圖/翻攝自立法院YouTube)
針對尤伯祥的質疑,律師陳鵬光也做出回應表示條文是無法切割的。(圖/翻攝自立法院YouTube)

對此,尤伯祥提出實質舉例,表示總統是由民選產生,權力並非來自於立法院,「按照責任政治原則,總統的施政是對人民負責,不是立法院負責,既然權力沒有來自立法院,為什麼你們可以把『得聽取國情報告』一定可以解釋成總統有義務來報告?」而針對尤伯祥的問題,聲請人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的訴訟代理人陳鵬光律師表示,總統要不要來報告以及如何進行是無法切割的,「12條也無法和其他條文切割,本身在制度連結上就有一體性。」因此在受理的部分,希望庭上能再思考是否能夠去做切割。

而對於尤伯祥所提出的質疑,曾參選新竹市立委的林志潔也在臉書上大讚:「尤大法官再次讓我激賞!」貼文曝光後,網友也紛紛跟著留言,「這個法官我給你一個讚」、「不愧是大法官,邏輯清晰、簡單明瞭」、「超愛這句話,講得太好了」、「這很重要,直接點出了『總統直選』和『內閣制』的最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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