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赴金門旅遊團疑食品中毒 15人腸胃不適急診衛生局展開調查

▲金門縣衛生局28日上午10時30分接獲金門醫院通報,疑似食物中毒。(記者賴品心翻攝)
▲金門縣衛生局28日上午10時30分接獲金門醫院通報,疑似食物中毒。(記者賴品心翻攝)

【記者 賴品心/金門 報導】臺中市旅遊團61人於27日晚上5時於金門縣某餐廳用餐後,28日凌晨起陸續多人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發燒等腸胃不適症狀,28日上午該團有15人至金門醫院急診就醫,金門衛生局接獲通報旋即前往醫院進行相關調查,並前往該團用餐餐廳進行稽查、採檢環境檢體6件。截至28日下午,該團15人就醫,均已辦理離院,並於28日下午返回臺灣。

該臺中市旅遊團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查該團係5月26日到本縣旅遊,28日上午接獲金門醫院通報後,衛生局立即前往該團曾用餐之4家餐廳進行調查,醫院端亦同步採檢病患之人體檢體5件,後續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另針對餐廳稽查,現場針對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缺失(包含冷凍庫溫度未達攝氏零下18度、廚房地面積水、食材未墊高直接置於地面、調膳場所內發現病媒、未有食品作業人員體檢報告等),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逾期仍未改善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長蔡建鑫表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蔡建鑫局長說明,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疑似發生中毒事件的餐廳,進行廚房稽查及採檢,針對不舒服人員之攝食內容及症狀進行調查,以釐清本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原因。衛生局說明,衛生稽查人員前往製作現場稽查衛生情況,並抽驗刀具塗抹棉棒、砧板塗抹棉棒,共有6件環境檢體,全部寄送到臺灣認證實驗室化驗,檢驗結果需1至2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