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提案修《民防法》付委 內政部「嚴正反對」:將弱化校園應對災害自救能力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曾提案修《民防法》,欲刪除在校生及「支援軍事勤務」等相關文字,遭質疑瓦解民防,民進黨團10月底在院會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成功,但藍委葉元之今(22)日重提此案,民進黨再度提案退回,但在國民黨團人數優勢下順利付委。對此,內政部隨後也表示,此舉將弱化校園應對災害的自救能力,也影響民防能量,表達嚴正反對立場,並積極與提案委員溝通。
葉元之等人所提《民防法》修正草案,提案案由指出,鑑於國防部、教育部明確表示青年服勤不涉及參與事軍事勤務,應廢除「青年服勤同意書」之簽署,為確保 20 歲以下學生於戰時與緊急狀態下之人身安全,明確學生應以避難為目的,爰擬具「民防法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排除20歲以下之人參與民防及學校防護團編組。
今日的立法院院會中,民進黨團提案將此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在國民黨團表達異議下進入表決,最終以出席104人、贊成47人、反對57人,藍白再度以人數優勢讓此案順利付委。
內政部隨即發出新聞稿表示,針對立法院葉元之委員等人所提《民防法》修正草案,內容刪除高中以上學生參與學校防護團,以及規定未滿20歲者免參加民防團隊,內政部認為此舉將弱化校園應對災害的自救能力,也影響民防能量,表達嚴正反對立場,並積極與提案委員溝通。
內政部指出,《民防法》基於日內瓦公約精神,是建構應對極端狀況的社會自救力法律依據,學生屬於校園民防體系的一份子,災害發生時,學生參加學校防護團編組,以確保在校園內的安全,並視需要協助地方政府,服勤範圍限於「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不參與軍事戰鬥」。上述做法並非近年才推動的新措施,且學生無論年齡,都應培養對災害、危機識別與自救的互助能力,平時各種校園安全、地震防護等訓練,以及高中的軍訓課程,都是行之有年的培訓。
內政部以近期捷運出現持刀傷人為例指出,校方表示受攻擊學生因接受防衛技能訓練而得以自保,台北市長蔣萬安亦提及該學生建議應宣導自我防衛相關教育訓練,並因此要求教育局應研擬防護作為且加強宣導。由此可見,積極宣導、落實訓練才是能達到減傷減災的目的,一味恐嚇人民迴避學習相關技能,反倒將讓人民在面對危機時束手無策。
內政部表示,葉元之草案版本排除未滿20歲者參與民防體系不合邏輯,亦與全世界均致力於強化全民防災防護能力之潮流背道而馳。此版本若修正通過,等同弱化社會自救互助能力,更陷學生安全於險境。
內政部強調,尊重立法委員提案權,然《民防法》修法事關重大,須考量將同時牽動多項法令配套,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歷任執政政府都一貫推動強韌民防工作至今,不同政黨應該慎重看待,以理性態度全盤討論,切莫製造對立與恐慌,破壞社會防災、自救的相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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