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布 細胞治療癌症數據 挨批看不出成效

《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立法在即,衛福部醫事司15日公開以細胞治療輔助治療實體癌的結果,人數最多的第4期大腸癌,存活天數中位數為677天,肝癌則是368天、胰臟癌344天,乳癌則無法計算。民間團體批評,衛福部審核通過至少10幾種癌症,卻僅公布4種,病人需要知道的是,究竟值不值得花大錢接受細胞治療?但衛福部的資料過於簡略,欠缺療程、總花費金額等資料,根本無從參考。

醫事司15日公布細胞治療輔助治療實體癌的結果,截至2022年底,完成完整療程人數共538人。由於死因統計結果只到2021年底,在此之前,實體癌第4期的病人中,至少接受1劑細胞治療者共536人次,平均年齡58.3歲。

在人數較多的癌症中,治療第4期大腸直腸癌的病人共56人,存活天數中位數為677天。治療第4期肝癌的病人共36人,存活天數中位數為368天。治療第4期乳癌的病人共24人,因過半都仍存活,中位數無法計算。而治療第4期胰臟癌者共19人,存活天數中位數為344天。

台灣癌症免疫細胞協會理事長紀君霖說,衛福部應更詳細說明病人接受細胞治療的次數、過去幾年接受了幾個療程、總花費金額多少等。一個病人花費幾百萬合併治療,還要住院、買標靶藥,就為了存活1~2年不等,病人需知道的是,這樣的花費值不值得?

目前衛福部審核通過的實體癌細胞治療至少10幾種,但此次僅公布4種,還有1種無法評估。紀君霖質疑,難道是其他癌症個案太少、成效太差?即便如此,衛福部也應公告。而終止治療的病人,是什麼原因終止?終止後活了多久?醫院應該有數字。衛福部若只公開好看的數字,這是粉飾太平、掩蓋事實。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則指出,衛福部的報告過於簡略,非常沒誠意。根據《特管辦法》第20條,醫療機構執行細胞治療技術,應於每年度終了3個月或中央主管機關要求之期限內,提出施行結果報告,報告須包含治療案例數、治療效果、不良反應或異常事件等。

此次的報告卻只有存活天數中位數。林雅惠說,細胞治療的代價很高,一些病人甚至傾家蕩產買希望,病人無法從此次的公開資料得知是否值得花大錢,與民間所期待的「成效公布」落差實在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