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南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有條件申請醫療輔具費用補助
▲南投縣府辦理長照申請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服務。(圖:南投縣府提供)
設籍南投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一年在國內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天的民眾有福了。經由醫院評估並開具需要使用醫療輔具的診斷證明或醫療輔具評估報告,就可以申請醫療輔具費用補助。可申請的項目包括拍痰器、抽痰機、化痰機、血氧機、製氧機、咳痰機、呼吸器、壓力衣等。
每項醫療輔具補助依福利身別撥付補助款,以電動拍痰機為例,一般戶民眾最高補助七千五百元,中低收入戶民眾最高補助一萬一千一百三十元,低收入戶民眾最高補助一萬五千元,讓身心障礙朋友容易獲得合適的醫療輔具,以提升生活品質。
南投縣一一二年計一百一十八名身心障礙民眾獲醫療復健費用或醫療輔具補助,其中二名兒童獲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補助。符合申請條件的民眾可在衛生局網站下載或至本縣十三鄉鎮市公所、衛生所、醫療院所索取申請表,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有效期內的身心障礙證明、醫院開立的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輔具評估報告、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親送或郵寄至衛生局或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者輔具線上申辦系統 https://atonline.sfaa.gov.tw 」提出申請。
經衛生局審核文件通過,寄發補助核定函給申請人,於核定日起6個月內完成購買或租賃核定補助的醫療輔具、出院或就醫後3個月內完成申請醫療復健費用(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費用)補助撥款。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請就近洽鄉鎮市公所或衛生所、縣府衛生局企劃及長期照護科049-2209595;亦可至縣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長照服務>身心障礙服務專區>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頁面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