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月薪38K!公司面試完「1理由反悔」砍到剩29K

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公司在徵才網站刊登職缺時,若月薪未達4萬以上,有義務公開薪資範圍,讓求職者參考後再決定是否面試。不過有網友抱怨,明明公司開出3.8萬薪資,她實際去面試後,卻被對方以「5字」直接砍到剩2.9萬,令她超傻眼喊。貼文一出,引發許多人共鳴,「根本欠檢舉!」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最近很榮幸獲得許多面試邀約,但無論是薪資面議,或在薪資欄直接列明3.8萬,等到她實際去面試,公司都以「無經驗新人」為由,硬生生把薪資壓榨到2.9萬,還聲稱「剛畢業的大學生沒人領到4萬那麼高」。對此,原PO感到超困惑,明明月薪4萬以下的工作不得寫「薪資面議」,但還是一堆公司不甩規範,讓她通過履歷審核來面試後,又以其他理由砍薪水,「不管是哪種數字,到最後都還是壓榨回29K」。

說好月薪38K…她面試完「公司突喊5字」反悔!她一看「砍剩29K」超傻眼
說好月薪38K…她面試完「公司突喊5字」反悔!她一看「砍剩29K」超傻眼

貼文一出引發共鳴,「我今天也遇到,104上面開4萬以上,實際面試跟我說因為我沒相關經驗,所以最多33K,根本是欺騙,還跟我說4萬是要有相關經歷背景的前提下才有」、「不寫清楚真的來騙人的,不過新鮮人要薪水高真的蠻難的,除非有證照、專業技能 或者某些行業起薪就高,除此之外就是社會經驗,都沒有應該很難高薪」、「新鮮人真的很吃學歷跟科系,如果兩項都沒有,基本薪資真的很正常」。更有人直喊要檢舉,「薪水與刊登不實,直接在他們的人力銀行檢舉」、「只要你的學經歷符合他們寫在上面的要求,但是薪資沒有上面寫的,就是欠檢舉」。

說好月薪38K…她面試完「公司突喊5字」反悔!她一看「砍剩29K」超傻眼
說好月薪38K…她面試完「公司突喊5字」反悔!她一看「砍剩29K」超傻眼

事實上,目前仍有許多公司會在薪資欄寫上「薪資面議」,不過2018年《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除了增加薪資條款、禁止就業歧視條款等,同時明訂雇主若提供的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薪資不得「面議」,必須公開揭示薪資範圍。違者可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原文出處:說好月薪38K…她面試完「公司突喊5字」反悔!她一看「砍剩29K」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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