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要為員工輕生負責?林智群:關鍵在於業務上是否有直接往來

勞動部長何佩珊(右)和勞動部政務次長許盛傳(左)1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吳姓公務員輕生調查報告。   圖:翻攝自勞動部臉書
勞動部長何佩珊(右)和勞動部政務次長許盛傳(左)1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吳姓公務員輕生調查報告。 圖:翻攝自勞動部臉書

[Newtalk新聞] 勞動部勞發署吳姓公務員輕生案引發熱議,分署長謝宜容被質疑長期霸凌。勞動部19日說明調查報告指稱,謝宜容確實會對同仁情緒失控並有咆嘯、侮辱、貶低等行為,但無法證明當事人遭受霸凌,引起輿論譁然,隔天則開考績會將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至於她是否要為吳姓員工輕生負責,律師林智群認為,關鍵在於謝宜容和該公務員在業務上是否有直接往來。

林智群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光是謝宜容曾對同事有霸凌行為,她就應該要負起政治責任,勞動部也應該負起政治責任,「但謝宜容要不要為吳員輕生負責(刑民責任)?還是要看兩者間有沒有因果關係。」將「謝宜容有職場霸凌行為」列為a事件,「公務員輕生」列為b事件,兩個事件有沒有因果關係,關鍵就在於謝宜容跟這個公務員有沒有直接業務上往來。

林智群續指,如果該公務員是中高層公務員,跟謝宜容間有業務往來,有line,謝宜容半夜line人家,還要求10分鐘內回應,不然隔天會叫他進去罵,那謝宜容就有霸凌該公務員的行為,如果因此導致公務員輕生,就有因果關係。如果謝宜容是對一級主管、科長,該公務員是基層,彼此沒直接業務往來,甚至沒接觸,要怎麼證明公務員死亡跟她有關係?

林智群直言:「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最常看到的,就是一堆人言之鑿鑿,覺得必然有罪,怎麼可能沒罪?結果地檢署偵辦,認定沒因果關係,不起訴。然後一堆人就靠北地檢署壓案,黃國昌開始咆嘯。反正沒依照大家想定的結果去判,就是地檢署有問題?這種反智行為,現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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