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鎮代會主席羅仕典涉詐領出席費 竹檢起訴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2日電)無黨籍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缺席某次代表會議,事後郭姓議事人員以補簽方式,助詐領當天出席費新台幣2450元。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2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新竹地檢署今天透過文字表示,關西鎮民代表會第22屆第7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於今年4月12日舉辦,羅仕典無法出席,關西鎮民代表會編制內組員的郭姓議事人員在當天上午9時許製作開會入帳清冊及支票,並前往關西鎮農會信用部辦理撥款。

檢方指出,會議結束後的隔週上班,郭姓議事人員私下提供簽到簿與印領清冊,讓羅仕典以補簽到方式,製作出席紀錄及出缺席統計表,虛偽表示有出席,並核銷當天的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詐取新台幣2450元。

檢方表示,羅仕典在偵查中主動繳交犯罪所得2450元,並自白有在簽到簿與印領清冊上「補簽到」等犯行。

檢方指出,郭姓議事人員身為關西鎮民代表會議事人員,熟稔地方制度法與內政部歷次函釋,卻違背法令,私下提供未出席會議者得於議程時間結束後補簽到,讓羅仕典溢領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得免受追繳。

檢方表示,羅仕典、郭姓議事人員皆為依法具備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依規定在依法開會期間,未出席或未參與議程者無法領取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

檢方指出,羅仕典、郭姓議事人員基於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以詐術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犯意聯絡,2人依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羅仕典坦承犯行,依貪污治罪條例可減輕或免除其刑;郭姓議事人員過程中甚至試圖合理化自身犯罪、沒有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戴光育)11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