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非「登」不可 花蓮衛生局設服務站協助登記

食品業者可前往花蓮縣衛生局,將由臨櫃專人協助辦理登錄作業。(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食品業者可前往花蓮縣衛生局,將由臨櫃專人協助辦理登錄作業。(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因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均應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並依規定每年至食品業者登錄平台完成登錄內容確認,花蓮縣衛生局規劃下鄉定點服務,協助不熟悉電腦操作的食品業者完成相關作業,展現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共建花蓮食安好環境。

食品業者登錄服務台。(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食品業者登錄服務台。(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花蓮縣衛生局局長朱家祥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未登錄者依同法第48條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如果未確實投保產品責任險之食品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所有食品業者應依法完成登錄,依規定類別完成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維持於效期內,以免觸法。

辦理各鄉鎮服務站時間表。(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辦理各鄉鎮服務站時間表。(圖: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食品業者可自行上網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辦理,或攜帶原申請登錄時之電子憑證於上班時間至花蓮縣衛生局,臨櫃由專人協助辦理登錄作業;衛生局也將前往全縣各鄉鎮設立食品業者登錄臨時服務站,協助民眾辦理相關業務,倘對登錄作業及平台操作有任何疑問,可撥諮詢專線0809-080-209或花蓮縣衛生局食品安全專線03-8226959洽詢。(張亦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