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越駁「先發照再簽約」 簡舒培: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昨(18)日爆出京華城案疑似「先上車後補票」,柯市府核發建照後才簽訂協議書。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更爆料,協議書竟允許「先蓋完再履約」。不過,京華城子公司「鼎越開發」發聲明稱,與事實不符。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痛批,「鼎越開發得了便宜還賣乖,把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壞就是笨!」

「鼎越開發得了便宜還賣乖,把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壞就是笨!」簡舒培在臉書痛批,先前被揭露京華城竟然是「先給建照再簽協議」,捅破柯市府偷吃步、先上車後補票的事實,沒想到鼎越開發居然得了便宜還賣乖,被罵不僅不站好,還發了篇聲明說「與事實不符」。

簡舒培說明,關於京華城建照的核發時序,她先前已寫得很清楚:

初審掛件:2022.05.25

通知改正:2022.07.28

復審掛件:2022.09.22

建照核准:2022.09.29

核發建照:2022.10.18

快新聞/鼎越駁「先發照再簽約」 簡舒培: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笨就是壞」
快新聞/鼎越駁「先發照再簽約」 簡舒培: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笨就是壞」

根據柯市府2021年9月27日發給京華城的公文,簡舒培指出,也清楚寫著「領得建造執照前,應就建築容積獎勵項目,與本府簽訂協議書」。鼎越開發宣稱在2022年8月就提出協議書草案給市府,但簽過合約的人都知道,送件不等於簽約,鼎越開發刻意把送件日講成簽約日,不是壞到混淆視聽,就是有十足的把握「市府不會有意見」。

簡舒培好奇問到,鼎越開發自己都說「需等待北市府各局處複審無議」才能用印,那憑什麼覺得市府在複審過程中不會有意見?這樣的自信是誰給的?柯文哲嗎?

簡舒培表示,一般來說,因建物貢獻空間給城市而取得容積獎勵的項目,業主跟市府事先須就留出哪些空間、如何規劃,甚至連設計圖都要準備完全,經過與相關局處不斷研商、定案後,才會生出協議書進而簽約,為的就是保障市府給予的容積獎勵,確實會有部分空間貢獻給這座城市使用。

簡舒培認為,即使如鼎越開發所說,京華城2022年8月就把協議書草案送到市府,但雙方直到10月6日才完成協議與用印,也就是說,真正完成簽訂協議書的日期還是在2022年10月6日,那柯市府為什麼硬要在2022年9月29日就核准建照?多等一個禮拜,把所有程序都完備、保障市府權益,對柯文哲來說,真的就有這麼難嗎?

「別忘了,容積屬於公共財」,簡舒培指出,柯市府無法源依據給20%容獎在前、違反規範「先發建照再簽協議」在後,吃到甜頭的從頭到尾都只有京華城,吃虧的卻是台北市政府和市民,完全就是慷市民之慨,來成就柯文哲跟財團麻吉麻吉刀叉吃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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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鼎越駁「先發照再簽約」 簡舒培: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笨就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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