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王傑】簽了三十年的團協還自欺欺人?

台鐵勞資簽團體協約 林佳龍:很好的里程碑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繼上一篇評論台鐵局以及企業工會的團體協約之後,本週18號正式簽訂,在交通部長林佳龍還有勞動部長許銘春的見證下,局長張政源和理事長張文正兩個人情同兄弟般一起簽訂完成了。在事後,台鐵企業工會發了快訊,慶祝團協簽訂成功,並指稱台鐵產業工會抹黑這份團協,且我們只是20人的團體組織。

要知道在106年發起春節依法休假改革過勞班表時,這個企業工會非但不支持,還在媒體上戲謔嘲弄我們只有十人參加,呼籲大家不要參加。這個應該保護勞工堅持改革的組織,卻始終站在勞工的對立面,拋棄自己身為工會的立場。而在這次團協簽訂中,明眼人一看就是一份「照抄勞基法」的團體協約,台鐵企工竟然還沾沾自喜,自詡為優於勞基法!

單論工時、薪資、津貼,完全是照抄勞基法規定,這份團協成立後也沒改善任何的台鐵員工勞動條件,叫什麼優於?如果説休假方面可以擇優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那也是台鐵員工本身的交通資位制的關係,可以擇優適用勞基法或公務人員法令,跟團體協約有什麼關係?

再論一些台鐵局應該補貼提供企業工會幹部會務假、駐會辦公室、水電設備等等待遇的條文。這些又叫什麼優於勞基法了?這根本只是台鐵局公然豢養企業工會的條款罷了!實在沒看過一份團體協約,資方應該無條件地提供這麼多資源給一個應該站在對立面的工會組織,這個工會組織必定會在日後犧牲抗爭時的談判籌碼不是嗎?因為資金都是資方提供,而會員名單也是資方提供並強制加入。

企工理事長張文正,也三番兩次在各種會議洗臉抹黑產業工會,但要知道來說是非者,必是是非人,當他一次又一次批評產業工會不是什麼合法組織、會員數只有20人、並說我們不懂團協、無知離譜時,他自己才是做了最不良的示範。因為拿給任何一位員工看這份團協,他們都只會說:跟現在沒什麼不一樣啊。

簽這個團協無非就是對資方的示好,給交通部長林佳龍和勞動部長許銘春的一個交代,讓他們好繼續為台鐵局的勞動條件低落來護航,待遇差是事實,但如果加上一份團體協約,那就更有正當性了!當未來想要爭取更優惠的待遇時,台鐵局勢必只會搬出:我們已經和台鐵企業工會有團體協約並約定好了!

這並非危言聳聽,團體協約法23條也明文規定了和平義務,團體協約生效期間不得為妨礙團協的存在而為爭議行為,且我國將他解釋為絕對的和平義務,也就是協約期間內均不得為任何爭議行為。這代表什麼,代表將來有任何更改班制或者重大改變時,工會能發起爭議行為的空間將非常小。

細讀這份團協,就會知道的確沒有優惠到哪裡,台鐵企工真的不需要自欺欺人,尤其當中許多自肥條款,真的也讓員工看得一清二楚。只能說這份團協有一個更深的意義,就是執政黨想要穩定這些運輸業局勢,避免再罷工,就必須穩固好這些保守親資勢力,若能用法規上的團協來侷限,那就更好不過了;所以林佳龍說自己像主婚人,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了吧!

更多Yahoo論壇文章
北京收手才是解決香港亂象的唯一出路
從日本產品的詭異外文名,看日本企業對外國文化的誤解(或不解)
從香港回到台灣,如何替自己收個驚?
嘴砲投資無益經濟發展
你真的要蔡政府繼續執政嗎?

今日推薦影音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