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王智盛】「小明」與「黃安」:談「納保」激情背後的理性

進出松山機場 旅客戴著口罩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秘書長

因為「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從中國蔓延到肆虐全球,臺灣也陷入高度戒備和情緒緊繃。繼原擬開放陸配子女因防疫返台的「小明故事」引發社會反彈後,大陸地區人民享有健保資格的爭議議題,也再度浮上檯面。

其實早在二月下旬,就有臉書粉頁討論「陸配子女即使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可以使用健保」,掀起社群媒體一陣議論,近日內隨著立法院開議,陸續又有多名立委質疑馬政府時代所開放的持有「依親或探親入出境許可證」的大陸人士可在台灣用健保,更是引起譁然。

事實上,上述「納保」議題其實有兩個面向的爭點:其一,究竟有哪些「小明們」(大陸人士)可以享有健保,而他們又應不應該享有健保?其二,無論是臺灣人或已納保的大陸人,若屬於長期未居住在臺灣的「黃安們」,真的應該無限制地享受健保資源嗎?

「誰」,是納保的爭議對象?

對於第一個問題爭點,儘管社會輿情已淹沒在「2個中國人生的小孩只要依親就享健保」、「2300萬人繳錢給14億人用」的激情中,但若回歸到大陸人士納保」相關規範和制度脈絡,真正能夠享有健保的大陸人士,主要有三類:一是取得居留資格的大陸配偶,二是因為「長期探親」來台「停留」大陸未成年子女[1],三是依產業科技研究、學術科技研究之申請來台「停留」的大陸專業人士。

而這次起爭議的,就是其中的第二類被「擴張解釋」的大陸未成年子女,論者認為:當年馬政府時期衛福部行政命令的公告方式,將「依親或探親入出境許可證」放寬認定為居留證明, 而被認定是「擴張解釋」。舉例來說,若陸配的前婚生子女尚未取得居留證,得因為此公告,可以依據來台長期探親,就擁有健保資格。

「小明們」應不應該納入健保?

「擴張解釋」確是事實,但健保不應該納入這些「長期探親」的「小明們」嗎?

反對者主張,讓持有「依親或探親入出境許可證」的來台「停留」的大陸人士都可以納保,已踰越「全民健保法」母法只能讓「居留」者申請健保的規定。此看似合理,但從兩岸法制和移民流動的脈絡來看,此其實是為了兼顧人道與安全的衡平考量:

首先,這些「小明們」者都有都有幾個共通點:第一、都是「未成年」,第二,因為兩岸婚姻而被拆散分離兩地,第三、他們在一定嚴格數額的規範下,未來都有機會申請在台居留甚至定居(也就是轉換身分變成臺灣人)。

其次,這些「小明們」之所以被賦予「長期探親」的名義,主要就是因為在兩岸婚姻和人流分隔的背景下,考量未成年大陸子女人道關懷與家庭聚合的需求,政府願意讓他們來到臺灣享有更完整的家庭成長;但又必須有效控管大陸配偶可能以所謂「連鎖移民」(Chain Migration)[2]衝擊臺灣社會的風險。而因此才有給予他們「長期探親」的「停留」身分,目的就是希望可以達到「生活從寬、人道從暖、身分從嚴」的衡平。

最後,從數據上論證,儘管筆者匆促行筆之間尚無法取得官方最新的統計資料,但根據健保署在2015年所公布的納保資訊,參加健保的大陸人士約有6萬3千餘人,其中陸配即佔97%約6萬1千人,另其子女或以探親身分來台者約有1千餘人。換言之,這些「長期探親」的大陸人士,雖然僅僅佔了所有大陸人士納保的3%(而大陸人士又「只」佔全民健保人數的千分之2.5),但卻可能是我們在彰顯移民人權與社會安全衡平下最重要的支點。

「消費健保」的「黃安們」該何去何從?

至於第二個問題爭點,則是長期不在臺灣居住,卻屢屢回台「消費」健保資源的「黃安們」。確實,有些民眾長期旅居國外,需要用到便宜醫療資源時才會回到台灣,這些人對於健保的「消費心態」其實更為可議,而在「黃安們」的氣焰助長下,更讓社會大眾詬病。

對此,筆者完全贊成,政府應該藉著這次機會,大刀闊斧地對全民健保制度進行通盤性的檢討與調整,針對久未居住在台灣、但享有健保權利本國人與外籍人士,審慎評估諸如現在討論的調高保費等措施,來滿足健保使用的公平性與永續性。至於要如何檢討規劃,這又是另一個嚴肅的公共議題了!


[1] 根據健保署「大陸人士符合參加健保之資格及其健保費負擔一覽表」,此係「指目前符合探親(二)至(五)事由資格者,限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配偶之未成年子女」包括:

1. 探親(二):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之 12 歲以下養子女。

2. 探親(三):大陸配偶之大陸親生子女,年齡在 14 歲以下,或 14 歲以下曾申請來臺探親,年齡在 14 歲以上、18 歲以下者。

3. 探親(四):臺灣地區人民之親生子女,年齡在 18 歲以下者。

4. 探親(五):大陸地區人民之親生子女,為現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臺灣地區人民收養,年齡在 18 歲以下者。

[2] 「連鎖移民」一詞最早由美國社會學家Charles Tilly提出,主要是指一種以家庭為基礎的移民現象,意指當A國的部分人民移民至B國,安頓好後,會提供還居住在A國中的家庭或家族欲移民之成員所需要的精神支持、資訊、經濟協助,藉以降低移民移居他鄉的困難度與成本,透過這樣的機制,讓大批的A國人民得以移民至B國,呈現出移民會連鎖以帶動更多移民的社會現象。

更多Yahoo論壇文章
台商真的要復工嗎?
破解中國人免費用臺灣健保的迷思
空姐專業建議: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期間,搭機應該注意這4件事
武漢肺炎蔓延,引發健保「黃安小明」條款的修法必要
武漢肺炎是個最偉大的偽裝者

今日推薦影音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