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項交通微罪112年檢舉184萬件 擬不再開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7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法,併排臨停等10項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部統計,這10類交通微罪,去年民眾檢舉數量高達184萬件。
去年6月底上路的交通新制,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從46項增至59項,致案件量暴增,加上違規記點變嚴,1年內累計達12點即吊扣駕駛執照,不但引發計程車、貨業等職業駕駛不滿生計受影響而抗爭,也增加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
行政院通過交通部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明列10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
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等。
草案也調整交通違規記點規定,規範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等逕行舉發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可扣抵點數2點,由1年1次提高到1年2次。
根據交通部提供公路局的統計資料,去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交通新制上路半年,擬修法將罰鍰1200元以下不再開放民眾檢舉的交通微罪,檢舉數量就有184萬件。
另外,去年交通新制上路半年後,有350萬人次因交通違規被記點,其中記滿12點被吊扣駕照有7300人。
交通部表示,新修正的草案要等立法院完成審議並三讀過後才能實施。(編輯:管中維)1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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